一人公司董事-监事-经理任职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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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藏于 : 2023-03-15 10:27   被转藏 : 0       转藏到我的文库

宁夏冉盛电气设备 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法定代表人、监事、经理任职书 根据《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宁夏冉 盛电气设备 有限公司 (出资人) 决定: 由股东(出资 人) 担任本公司执行董事兼经理。依据《公司法》及章程 规定,执行董事为法定代表人,依法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 讼活动,依法履行公司章程规定的法定代表人职权。 聘任李子亮为公司监事, 依据《公司法》及章程规定 履行监事职权。 经审查, 李中峰、 李子亮 俩同志都符合法律、法规规 定的任职资格。 股东(出资人)签字: 2016 4 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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