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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代持协议书 (3)
无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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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6-28 2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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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数: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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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代持协议书
甲方(隐名股东;委托人):范亚波
身份证号:
住所地:
联系方式:
乙方(显名股东;受托人):宁波伟峰制衣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联系方式:
甲
、乙
双方
本着
平等
互利
的原
则,
经友
好协
商,
就甲
方委
托乙
方
代为持股事宜达成协议如下,以兹共同遵照执行:
一、委托内容
甲方自愿委托乙方作为
名义持股人代持甲方
对
xxxx
公司
(
xxx
公司
注册资本金为
zzz
万元
;工商注册号:
aaa
;法定代表人:
bbb
)
yyyy
万元出资
所形成的股份(
该等出资占
xxx
公司
注册资本
的
%。以
下
简称
“
代表股份
”
)。
并代为行使相关股东权利,乙方自愿接受甲方的
委托并代为行使该相关股东权利。
二、委托权限
甲方委托乙方代为行使的权利包括:由乙方以自己的名义在
xxx
公
司
股东登记名册上具名、
以
xxx
公司
股东身份参与
xxx
公司
相应
的经
营
活动、
代为收取股息或红利、
代为
出席股东会并
代为
行使表决权、
以及
代为
行使
《
公司法
》
与
xxx
公司章程授予股东的其他权利。
三、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
甲方作为上述投资的实际出资者,对
xxx
享有实际的股东权利并有
权获得相应的投资收益;乙方仅得以自身名义
代持甲方实际向
xxx
公司出资的
xxx
元所形成的股东权益
,而对该等出资所形成的股东
权益不享有任何收益权或处置权(包括但不限于股东权益的转让、
质
押)。
2.
在委托持股期限内,甲方有权在条件具备时,将相关股东权益转
移到自己或自己指定的任何第三人名下,届时涉及到的相关法律文
件,乙方须无条件同意,并无条件承受。
在乙方代为持股期间,因代
持股份产生的相关费用及税费(包括但不限于与代持股相关的投资
1/3
项目的律师费、
审计费、
资产评估费等)均由甲方承担;在乙方将代
持股份转为以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任何第三人持有时,所产生的变更
登记费用也应由甲方承担。
3.
甲方作为
实际出资人
,有权依据本协议对乙方不适当的受托行为
进行监督与纠正,
有权支配乙方的相关经营行为,
并有权基于本协
议约定要求乙方赔偿因受托不善而给自己造成的实际损失
。
4.
甲方认为乙方不能诚实履行受托义务时,有权依法解除对乙方的
委托并要求依法转让相应的
“
代表股份
”
给委托人选定的新受托人
或
者甲方
,
无需乙方同意,
但必须提前
15
日书面通知乙方。
5.
甲
方
有权要求乙方
按月向甲方提交公司财务资料,包括但不限于
资产负债表、
利润表、
现金流量表。
如甲方有疑问,乙方有作出合理
解
释
的义务。
四
、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
作为受托人,乙方有权以名义股东身份参与
xxx
公司的经营
管
理或
对
xxx
公司的经营
管
理进行监督,但不得利用名义股东身份为自己
牟
取任何
私
利。
2.
未
经甲方事
先
书面同意,乙方不得转委托第三方持有上述代表股
份及其股东权益。
3.
作为
xxx
公司的名义股东,乙方承
诺
其所持有的
xxx
公司股权受到
本协议内容的限制。
乙方在以股东身份参与
xxx
公司经营
管
理
过
程
中
需要行使表决权时
至少
应提前
3
日通知甲方并取得甲方书面授权
,
依照甲方的指
示
行使表决权。
未
获得甲方授权的,其对甲方所造成的
损失由乙方赔偿。
4.
在
未
获得甲方书面授权的条件下,乙方不得对其所持有的
“
代表股
份
”
及其所有收益进行转让、处
分
或
设
置任何形式的担
保
,也不得实
施
任何
可
能损
害
甲方利益的行为。
5.
乙方承
诺
将其所
受
领
的因
代持
股份所产生的任何
全部
投资收益
(包括
但不限于
现金股息、
红利或任何其他收益
分
配)均
全部
转交给
甲方,并承
诺
将在获得该等投资收益
后
15
日内将该等投资收益
划入
甲方指定的
银
行
账户
。
如
果
乙方不能及时交
付
的,应向甲方支
付
等同
于同期
银
行
逾
期
贷款
利息
之违
约金。
五
、
保密
条
款
协议双方对本协议履行
过
程
中
所接
触
或获知的对方的任何商
业信
息
均有
保密
义务,除
非
有
明
显的证据证
明
该等
信
息
属
于公知
信
息或者
事
先
得到对方的书面授权。
该等
保密
义务在本协议
终止后仍然继续
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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