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福利委员会组织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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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藏于 : 2023-03-14 13:59   被转藏 : 0       转藏到我的文库

员工福利委员会组织简章 ( ) 本简章遵照员工福利委员会组织规程第十条的规定订定。 ( ) 本会定名为服装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员工福利委员会。 ( ) 本会设于服装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内。 ( ) 本会设委员 9 人,除由本公司财务部经理为当然委员外,其余由职员推选代表 5 人, 工人推选代表 3 人充任。 再由委员互推 1 人为主任委员,任期除当然委员外,均为 1 年,连 选得连任。 ( ) 本会设总干事 1 人,由委员互推兼任或聘会外人员兼任。 ( ) 本会委员、干事概为义务职。 ( ) 本会每月开会 1 次,必要时可开临时会议,会议由主任委员召集并任主席。 ( ) 主任委员因故不能执行职务时,应在委员中委托 1 人代理。 ( ) 本会任务如下: 1 . 关于员工福利事业的审议、推进及督导事项。 2 . 关于员工福利金的筹划、保管及动用事项。 3 . 关于员工福利事业经费的分配、稽核及收支报告事项。 4 . 其他有关福利事项。 ( ) 本会办理福利事业设立服装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员工福利社,其章程另订。 ( 十一 ) 依法提拨的福利金,应由本会存入银行保管,非经本会会议通过不得动用。 (十二)本简章自呈奉主管官署核准后施行,修改时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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