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0人有限责任公司章程(新)

小白 关注

收藏于 : 2023-03-15 10:28   被转藏 : 0       转藏到我的文库

提 示 (制作章程时应当删除本方框提示内容)    1 本范本仅供参考,适用于 2-50 个股东并设执行董事、 不设监事 会的有限责任公司;    2 、范本中有下划线的,应 当填 写;    3 制作章程时,可以根据本范本中“注”的内容修改相关条款, 并应当删除“注”的内容。    4 公司章程有违反法律、 行政法规的内容的,公司登记机关有权 要求 申请人作相应 修改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 ( 设执行董事、不设监事会 ) 第一章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 《公司法》 )和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 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 公司 类型 :有 限责 任公 司。 1
第三条 本章程为本公司行为准则,公司、 股东、 执行董 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严格遵守。      第二章 公司 名称 住所 经营范围 营业期限及 注册资本 第四条 公司名称为: (注:公司名称应当 公司登记机关预先核准。) 第五条 公司住所 邮政编码: (注: 1 、住所应当是公司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并与 公司住所证明的记载一致。 公司住所只能有一个 2 地方 人民 政府 “一照多址” 有具体规定的,且公司 决定不采用办理分支机构登记的方式在住所以外增设 经营 场所 的,曾设的经营场所应记载于本条,记载于本条, 载方式如下 经营场所 1 经营场所 2 第六条 公司经营范围: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 可开展经营活动。) (注: 1 公司经营范围以公司登记机关登记为准。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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