桩基础工程施工合同

韵竹

收藏于 : 2019-11-14 22:44   被转藏 : 1   

桩基础工程施工合同

 

甲方: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委托乙方承包名苑桩基工程,为明确双方利益和义务,根据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双方协议如下合同条款以共同遵守:

一、        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名苑桩基工程

2、  :工程范围:施工图范围内桩基工程(含试桩、基坑围护排桩和水泥搅拌桩)

3、  桩径及型号:Z01Φ800mm钻孔灌注桩、Z02Φ1000mm钻孔灌注桩、Z03Φ800mm钻孔灌注桩桩长55m;搅拌桩Φ700围护排桩Φ800Φ850具体以设计图纸要求为准。

1)    单桩承载力特征值Z01Ra=2900KZ02Ra=3500KNZ03Ra=2900KN、抗拔Rba=800KN

 

4、工期要求

工程50围护桩45具体开竣工日期以甲方要求为准。

二、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安全、包工期、包税金、包合格。

三、工程造价及工程量计算方式

1、人民币(大写):暂定 壹仟壹佰陆拾贰万陆仟另玖拾贰元整;

人民币(小写):暂定11626092 元。

2、施工单价:

桩径及型号

单位

综合单价(元)(含税、费)

钢筋含量

Z01Φ800mm

立方米

923.00

39.8kg

Z02Φ1000mm

立方米

883.00

36.5kg

Z03Φ800mm抗拔桩

立方米

1272.00

135.5kg

围护排桩

立方米

905

35kg

钢格构立柱

/t

4580

 

Φ700搅拌桩

立方米

144.10

水泥掺量15%

 

以上“含税工程综合单价”已包含下列内容:

(1)施工所需要的机械进退场、桩位测量放线、水泥钢筋砼等材料的采购、桩成孔,安放钢筋笼,浇注砼,泥浆外运打桩人工费、试接桩、机械费、配合桩基检测(但桩基第三方检测费用由甲方负责)、清理施工现场、施工用水电费、安全文明施工、预算包干费、管理费、利润、税金等取费。

   2)本综合单价的钢筋含量如果经设计单位变更后,单价应作相应调整。否则单价不作调整

3、工程量计算方式

工程量计算按照实际完成施工图纸范围内和经建设单位同意增加的施工内容按实计算主要计算方法如下:

1)钢筋含量:钢筋总用量(图纸的钢筋含量+吊筋用量+1%的钢筋损耗量)÷钻孔灌注桩混凝土方量

2)工程钻孔灌注桩:(有效桩长+超灌长度1.0m)×桩型截面积

3)围护排桩:(有效桩长+超灌长度0.50m)×桩型截面积

4)水泥搅拌桩工程量:

一组桩工程量=投影面积(两圆重叠的截面积)×(设计桩顶标高-设计桩底标高+另加长度0.5m)×根数;

空搅部分本工程不存在空搅部分

一组与一组间的交叉重叠部分不扣除;

5)水泥搅拌桩水泥掺量:单轴截面积×桩长×1.8/m3×15%

6)泥浆外运工程量:按成孔工程量计算,已包含在综合单价内;

 7)决算时,钻孔灌注桩有效桩长指图纸设计桩顶标高到桩底的长度;工程超灌长度统一按1m计算。围护排桩超灌长度统一按0.5m计算,搅拌桩工程量按有效桩长加0.5m计算。

4主材价格调整方式

 1)商品砼单价:按施工当月台州市造价信息台州市区价下浮10/,另加超运距3/方。

 2)钢材单价:按台州市区造价信息工程造价信息201611月至20172月,期间共4个月的算术平均值下浮5%,作为唯一的结算单价;

     3 水泥单价:按施工当月台州市造价信息市区价格;

5、施工签证

   按市场价×(1+13%)(含税金及公司管理费),其中11%为增值税,2%为公司管理费。

 

四、付款方式

1、乙方应于每月25日前5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交当月完成的工程量及工程造价, 次月经甲方审核确认,并于15日前按当期已完工程之造价的60%支付相应的进度款给乙方;

2、桩基础工程桩全部完工后10个工作日内,付至工程桩总价的80%;围护桩全部完成后的10工作日内,付至围护桩部总价的80%

3桩基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交付桩基资料后,付至结算总价的90%

4、主体结顶后30个工作日内付清全部工程款。

5、甲方未按约定支付应付工程款超过15日的,自16日开始,除向乙方支付本金外,另向乙方支付延迟部分工程款利息(按月利率1.0 %计算利息)

五、质量要求

1、本工程质量标准:合格。

2、严格按照图纸和设计说明进行施工,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2、《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94-2008等相关规范相关条款合格标准。

六、竣工结算

   1、乙方在完工后 15 天内,提供三份完整的工程结算资料(含竣工图纸、签证单或联系单、结算书、工程量计算书等)。

甲方收到乙方递交的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在 28 天内审核完毕

七、材料供应

1、本工程所需的建筑材料均由乙方自行采购、运输和保管;所有材料必须有质保书或合格证,符合国家规定的技术标准和设计图纸要求的标准。所有材料的采购、进场和使用,均须经检测单位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否则,因此产生的后果均由乙方负责。

2、材料质量保证:乙方必须对采购的材料质量全面负责,提供产品合格证书、质保书、试验报告。甲方对材料质量有疑问时,有权要求复验,复验合格其相关费用由要求复验方支付,复验不合格其经济损失及复验费用由材料采购方承担。在国家规定的保修期外,如乙方承建的工程出现质量问题系乙方偷工减料或使用不合格原材料、成品、半成品引起的,甲方有权在建筑设计合理使用年限内追溯,并有权要求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全部责任。

 

3)水泥钢筋砼等原材料进场其质量和数量必须经甲方现场技术人员确认并进行登记(并提供进货单复印件),经甲方确认的材料本公司不于承认,在结算时扣除这部分工程款,并处相同金额的罚金。

 

八、甲方责任

1、  开工搞好三通一平,清理地上障碍物;

2、  提供施工期内的市政水源、电源,水电费用由乙方支付;

3、  提交施工图纸3套,工程地质勘探资料1份;

4、  参与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的监督;

5、  按照合同约定及付款方式条文规定,支付工程款项给乙方。

九、乙方责任

1签合同前到施工现场了解情况,确认已清楚明白所有工作范围和内容。

2、打桩场地土方开挖及平整时,乙方须现场有人指挥回填,以保证场地达到正常打桩条件;

3、乙方材料进场必须提交材料出厂合格证,待甲方审批确认后才可以开始施工;

4、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严格按照图纸和设计说明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参加竣工验收,编制工程结算;

5、严格执行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

6、必须搞好现场施工的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做好安全教育工作,防止安全生产事故。由于乙方在施工生产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规定,或因乙方管理的过失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均由乙方自行承担,与甲方无关;

7、凡是图纸有不完善的或不符合规范要求的,乙方须及时提出,待完善后才能继续施工;

8、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及材料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9、在本工程施工期间,承包人应承担对工程看护的全部责任;竣工验收的工程未交付甲方之前,由乙方负责已完工程的成品保护工作,保护期间发生损失的,乙方应自费修复;

10、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工程完工后负责清扫施工现场;

11、乙方必须按资料整理的相关要求,完成施工资料的整理,待桩工程完成后提供甲方一份原件及工程结算书。

12、乙方须保证本桩基础工程通过政府部门的验收,相关验收费用由乙方承担。

十、其他约定

1、如果乙方不能按合同约定工期完工,则视为乙方违约。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每天按工程总价款的千分之一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2、施工期间,若甲方发现乙方违规施工或有其他违反合同的行为时,有权要求乙方暂时停工,乙方应采取相应补救措施,并按合同约定返工,情节严重时,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3、如果甲方在施工过程中偷工减料、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在竣工验收中采取欺诈等手段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损失的,乙方还需赔偿。

4、由于不可抗力造成合同不能如期履行的,甲方可视情形适当延长其工程期限,乙方应在该期限内按时保质完成合同中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否则视为违约。

十一、附则

1、执行本合同若发生争议或纠纷,甲、乙双方经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本工程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本合同经甲、乙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即生效,待双方的责任义务全部履行完毕后,自行失效;

3、本合同一式贰份,甲方执壹份,乙方持壹份,每份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法人代表(盖章):                  法人代表(盖章):

               

签署日期:                         签署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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