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开展基层市场监管工作的几点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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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藏于 : 2019-11-11 17:46   被转藏 : 1   

如何开展基层市场监管工作的几点思考

    机构改革以来,原来的工商局与食品药品监管局、质量监督管理局三家单位合并组成市场监督管理局,由于长期沉浸于单一的“工商监管型”工作模式,部门上下审时度势,正自觉而努力地探索着市场监管职能和职能到位的方法和途径,全面转入了履行市场监管职能实践,但是,作为市场行政管理基础的基层分局日常监管工作,在实践中却总有力不从心之感,在某些环节和工作领域还存在监管不规范、不到位,甚至严重缺位的问题,让监管效能大打折扣。

    一、存在的问题

    (一)监管观念滞后,监管手段单一,监管目标浅显,监管思路局限,监管模式没有完全走向“精细化”。以前的工商工作以日常巡查为主,每周2.5天的巡查时间,巡查人员按规定填写巡查记录,市场主体方面针对市场上的无照经营进行检查,在食品流通环节主要针对食品经营户是否建立完善的食品进销货台账(易票通)进行检查,在日常的巡查中,又根据上级安排进行各种专项检查,很多检查由于时间紧人员少任务重等等原因只停留在表面的一带而过,完全没有时间精力去做进一步的深入调查。

    (二)日常监管缺位,有效监管纵不到底,横不到边。城区分局一般两个巡查组,每个巡查组二人,每个巡查人员都有自己主要负责的辖区,三千余户个体户及700余户企业,监管力量单薄,执法巡查必须两人以上,但是几乎都是只能各自监管各自的辖区,很多时候如果在监管中出现什么问题一个人应对很困难,所以在巡查中都会尽量避免与监管对象发生争执。巡查人员除了日常的市场巡查、参加各种专项检查以外,还要办理案件,调解投诉等等,由此,就造成了一些偏僻的地方不能及时去监管,一些发现了的问题不能及时沟通处理。

    (三)日常监管常态化、长效性不够夯实,监管难以达到工作预想。工作仍桎梏在定期巡查、突击性整治;走马观花,对监管对象违法经营行为不能及时发现,或发现后不能及时、有效、科学处置;对市场不能有效掌控。

    (四)监管行为不规范、不到位,违规违纪执法行为暗藏或多发,有泛滥之虞,使履职风险增大。在发展微型企业的工作中,微型企业的场地勘验需要两个以上的执法人员签字,每个巡查人员只负责自己辖区的微型企业,常常会出现这种情况,由分局领导带着一起去现场勘验了,回来签字时只有负责该辖区的执法人员在,另一个执法人员在自己的辖区巡查去了,这个时候就有可能请在的执法人员代签字,由此增大了履职风险。

    (五)难以消除趋利取向。不按章办事以及业务水平和服务意识跟不上监管步伐,使监管与被监管对立矛盾在某些领域、环节上加大。

    (六)基层分局人员配置单一。合并单位的人员未下基层,基层分局人员对新的工作内容(药品,质量监管等方面的知识欠缺)不熟悉,在日常监管中常常感觉力不从心。

    二、思考及对策

笔者认为,推进市场监管事业的发展必须加强基础性工作建设,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基层分局日常监管工作,要努力做好以下几个方面。

    (一)整合执法资源,要注意因地制宜、因时制宜,要掌握市场规律,并根据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市场发展情况,制定科学计划。当前,特别要注重从建立健全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市场体系和营造良好的区域经济发展环境出发,着力研究和解决涉及全局和扰乱区域经济发展秩序的重要问题,防止市场监管的系统性风险和区域性风险。

整合执法资源要按照不同的层级或者类别进行,既可以对某一市场系统或市场区域内的监管机构进行整合,也可以针对监管执法中的难点、热点问题进行整合。整合执法资源的重点包括信息整合、人力资源整合、事权整合、打造联动执法平台等。积极探索将市场巡查、商品抽检、安全检查、市场监测、12315申诉举报等信息纳入案源管理系统,以加强信息的分析、筛选、分类、统计,解决违法行为难发现的问题,加强与各业务条线的配合,将执法办案工作与规范市场主体行为结合起来,与加强食品安全、商标、广告等专项监管工作结合起来,与健全法制、堵塞管理漏洞、建立长效监管机制结合起来,努力实现执法办案工作与日常各项市场整治工作的互动并进。

(二)在人力资源整合方面,要充分发挥基层工商分局的优势,实现巡查和监管的有机统一,着力解决基层单位执法不巡查、巡查不执法的问题。整合巡查人员和执法人员力量可以有多种形式,既可以采用巡查人员提供案源、执法人员专职办案的模式,也可以将巡查人员和执法人员进行混编再设定巡查任务的模式,也可以由巡查人员组成巡查执法队,专职进行日常监管等,但关键是要切合辖区实际。

    (三)提高能力,规避风险,促进日常监管科学开展。工作目标确定之后,人成为了完成工作任务的决定因素。要实现市场监管职能的最大化,就必须提高广大监管人员的履职能力,极大地发挥其主观能动性和工作创造力。首先要注重学习,加强自身能力转变。执法的前提是知法、懂法、有效应用法律。熟悉、掌握、正确运用法律法规、各种办案技能、办案设备,直接关系着监管职责的实现。干部职工要积极投身于学习之中,学习法律法规、学习工作实践、学习好的工作方法和经验教训、学习一切工作需要的的资源,充实自己、丰富自己。同时积极参与监管、维权、服务工作实践。在实践中勤于思考,敢于研究、分析和解决问题。其次要依法行政,有效规避履职风险。一方面注重依法授权,依法用权。在日常监管中严格遵循合法、合理、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权责一致的工作原则,依法行政。以 “严谨、务实、公正、廉洁、高效”的作风,不折不扣地执行国家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和上级部署的各项工作,强化对市场经营主体及其市场行为的有效监管,发现问题及时运用行政、法律等手段予以干预、纠正、惩戒、清理,致力发展。另一方面注重在工作中规避履职风险。一是在食品安全监管上,防止索证索票和进货台帐等制度不落实,“六查六看”不到位、监管程序不完善等问题;二是在取缔无照经营上,防止出现监管空白、监管缺位等问题;三是在监管高危行业上,做到及时发现问题、及早采取措施、实时排查、有效监控。四是在注册登记环节上,防止随意降低市场准入门槛、越权许可、缺位审核等问题;五是在市场巡查环节上,防止管而不巡、巡而不查、查而无痕,发现问题不及时处理等问题。六是在消费维权环节上,防止对消费者的申诉举报处理不及时、不作为、态度粗暴等问题。七、在执法办案环节上,杜绝违规违纪违反程序办案,禁止违反财经纪律执收执罚。

    在新时期、新任务面前,市场监管工作承担着重大的政治责任、行政责任和法律责任,工作点多、面广、线长,繁杂而辛苦,食品安全、农资市场、消费维权、虚假广告、商业欺诈、打击传销、市场准入、安全生产以及支持发展的各项优惠政策的落实等,都与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直接关系着市场经济秩序,影响着市场监管部门的声誉和形象。作为基层市场监管部门,下一步工作任务十分艰巨,我们必须对形势和任务进行研讨和反思,并能在反思中认清形势、找准差距、激发动力、强化责任,以全新的思维、实现新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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