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双胍类药物适用于所有的 2 型糖尿病患者,特别是超重及肥胖者; 2. 双胍类药物对胃肠道有刺激作用,建议餐中或餐后服用,以减少其对胃肠道的副作用; 3. 双胍类药物的最大用量是 2000 毫克/日,可分为 2~4 次服用; 4. 有肝功异常、肾功能不全或者有心衰、肺气肿、肺心病者,不推荐服用此类药物; 5. 妊娠期、哺乳期以及计划怀孕的妇女此类药物应慎用。动物实验表明,二甲双胍能通过乳汁分泌; 6. 由于二甲双胍抑制线粒体的氧化还原能力,因此,「线粒体糖尿病」患者忌用二甲双胍; 7. 单独应用此类药物一般不出现低血糖,当与其他类药物或胰岛素联用时,可能导致低血糖; 8. 服用双胍类药物者不易饮酒(尤其是空腹饮酒)。因乙醇可损害肝功能,尤其是能抑制糖原异生而导致低血糖; 9. 在碘造影检查的前 1~2 天,应停用此药。在造影检查 48 小时后,应检查肾功能,肾功正常方可恢复服用二甲双胍; 10. 长期使用本品还可能降低人体对维生素 B12 的吸收。 1. α-糖苷酶抑制剂适用于以碳水化合物为主食、餐后血糖升高较明显的 2 型糖尿病患者;也可与胰岛素联合,用于治疗 1 型糖尿病。 2. 由于该药主要在肠道局部发挥作用,仅极少量(1%~2%)被肠道吸收入血,因此,轻、中度肝肾功能不全者仍可服用。 3. α-糖苷酶抑制剂对 α-糖苷酶的竞争性抑制作用必须有底物(即食物中的碳水 化合物)参与,也就是说,它一定要与碳水化合物(即主食)同时用,才能发挥降糖作用; 4. α-糖苷酶抑制剂的正确用法是:进餐时随第一口饭把该药嚼碎同服; 5. 为增强患者对此类药物的耐受性,建议从小剂量开始服用,视血糖控制情况与消化道反应情况,逐渐调整药物剂量; 6. α-糖苷酶抑制剂可引起腹胀、肛门排气增加,偶有腹泻、腹痛,因此,有疝气或肠梗阻的病人、伴有明显消化吸收障碍的病人、正在服用泻药或止泻药的患者忌用; 7. 严重酮症、糖尿病昏迷、严重感染或创伤、孕妇、哺乳期妇女及儿童、对 α-糖苷酶抑制剂过敏者禁用。 8. 单独应用 α-糖苷酶抑制剂通常不会引起低血糖,但在与其它降糖药或胰岛素联用时,有可能发生低血糖,此时,应立即口服或静脉注射葡萄糖治疗,而用一般的糖类食品(如馒头、果汁等)治疗无效,因为 α-糖苷酶活性被抑制,多糖及双糖的消化吸收受阻,血葡萄糖水平不能迅速升高; 9. 应尽量避免将 α-糖苷酶抑制剂与抗酸药、消胆胺、肠道吸附剂和消化酶抑制剂(如淀粉酶、胰酶等)同时服用,因后者可削弱前者的药效。 本文作者:王建华,山东省济南医院糖尿病诊疗中心主任医师 |
主任用药:双胍类及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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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藏于 : 2019-06-25 10:42 被转藏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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