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文解字》第140课:“天地之数,起于牵牛”究竟是什么意思?

大汉王朝

收藏于 : 2019-06-21 17:39   被转藏 : 1   

接着我们的《说文解字》课程,今天是第140课,讲两个汉字,分别是“物”和“犠”。这两个字是《说文解字》“牛”部汉字的最后两个字,详情如下:

1、物。读wù。现代汉语常用字。《说文解字》给的解释是:“物,万物也。牛为大物,天地之数,起于牵牛,故从牛,勿声。”依照许慎的说法,这是一个形声字,物的本义是万物,即客观存在的物体,许慎给的原因一是牛的个头比较大的牲畜,可以推及万物;二是有争议的“天地之数,起于牵牛”这八个字。

这里的牵牛并不是牵着牛走的“牵牛”,而是古人认为:日月天体运转起于牵牛星(牵牛星即河鼓二,亦即天鹰座中的牛郎星),天体运转从牵牛星左转,止于北斗星。日月起于此,则天地间一切术数皆起于此,因此,天地万物之“物”的部首从牛。段玉裁的《说文解字注》称:“戴先生《原象》曰:‘周人以斗、牵牛为纪首,命曰星纪。自周而上,日月之行不起于斗、牵牛也。’”似乎认为许慎的说法有扩充附会的嫌疑,但却基本认可他的说法。实际上,许慎的说法很可能是后起的意义,因为考古有发展,有了甲骨文。

(牵牛星与织女星)

“物”字有甲骨文,样子如图:

(物的甲骨文字形分解)

在甲骨文里,物字的右边“以耒(农具)刺田取土,一举耒起土为一墢,‘墢’与‘勿’在卜辞中用为否定词,后来,勿隶定为勿,由起土训为土色、色、形色,经传多借“物”为之。勿,从甲骨文看,是用耒翻土看墒情、看土质,有“色”的意思,后来借为否定词。《左传.成公二年》:‘物土之宜而布其列’物土即相土色。郑司农(一般指郑众)注:《周礼.草人》:‘以物地占其形色。’物训色则自非一色,引申得之为杂。《周礼.司常》:‘杂帛为物’甲骨文物作勿,或从牛作物皆谓杂色牛,无作否定词用者,西周金文则全作否定词。”(《甲骨文字典》)

《甲骨文字典》里的这段话看上去很复杂,简单说一下:“勿”字最早的字形就是以耒取土,后来隶定为勿,因为起土的原因,又训为土色,色、形色。后来各种经典加了牛旁,以“物”来代替“勿”,但不管是“物”还是“勿”,在甲骨文里都指杂色牛,没有否定的意思,到了金文里,“勿”才有了否定词的用法。王国维的《释物》称:“卜辞云:‘丁西卜,即贞,后祖乙古十牛。四月。’又云:‘贞,后祖乙古物。四月。’……前云‘古十牛’,后云‘古物’,则‘物’亦牛名。”王先生引用两段卜辞证明“物”是牛名,然后他认为《周礼》称“杂帛”是:“古者谓杂帛为物,盖由‘物’本杂色牛之名,后推之以名杂帛。”

因此,如果追究到甲骨文,物的本义有两个,一是杂色;二是杂色牛(不是黄色的牛)比如《诗经.小雅.无羊》有:“三十维物,尔牲则具。”三十是虚数。大意是:有几十种毛色不同的牲口,祭祀用的品种全部就算齐备了。

(杂色牛)

当然,许慎受困于当时考古条件限制,无法读到甲骨文,但他对物的本义的定义也很有道理,并不像某些人说的那样完全是牵强附会。许慎所说物指万物的本义,古代亦常用。比如《易.系辞上》:“方以类聚,物以群分”,指同类事物相聚一处,各种事物因种类不同而区分开。后指人或事物按其性质分门别类各自聚集。“方以类聚”后来发展成为成语,又由此再发展出另一个成语“物以类聚”,指同类的东西聚在一起,多指坏人彼此臭味相投,勾结在一起。两个成语并不同义:“方以类聚”是中性词,一般指客观情况下的聚集,“物以类聚”一般是贬义词,多指不好的聚集。两个成语中的“物”,都是指的客观存在的物体。

另外,物又指事或事情。《玉篇.牛部》:“物,事也。”不再举例。

以上所说,分别指“物”字甲骨文本义和许慎《说文解字》本义。在本义之外,物字还有其他意思,举常用的说说:

(1)牲畜的种类,品级。比如《诗经.小雅.六月》:“比物四驪,闲之维则。”《毛传》:“物,毛物也。”驪是纯黑色的马,大意是:根据马的颜色选择四匹纯黑的马,骑术练习不停歇。

(驪马)

(2)形色。《周礼.春官.保章氏》:“以五云之物,辨吉凶水旱丰荒之祲象。”郑玄注:“物,色也。视日旁云气之色……知水旱所下之国。”依照天象可以判断一个地区的吉凶、水旱、丰收和灾荒。孙诒让的《周礼正义》称:“凡物各有形色,故天之云色,地之土色,牲之毛色,通谓之物。”这个解释似乎也关联了物字本义的来源:土色、云色,牛色,都称为“物”。

(天象与云色)

(3)社会,外界环境。比如《楚辞.渔父》:“新沐者必弹冠,新浴者必振衣。安能以身之察察,受物之汶汶者乎?”(屈原说:)刚洗好头要把帽子弹弹,刚洗好澡要把衣衫抖抖,哪能够使干净的身体,沾染外界的污秽呢?再比如范仲淹的《岳阳楼记》:“不以物喜,不以己悲。”指不因外部环境之优和个人之得而喜悦 ,也不因外物之劣和个人之失而悲伤。

(傅抱石 《屈原渔父图》)

(4)哲学用语。指物质,与“心”相对。就是我们经常说的的唯物主义的“物”。(5)物产。比如我们平常说的地大物博。

(6)人。《左传.昭公二十八年》:“且三代之亡,共子之废,皆是物也……夫有尤物,足以移人,苟非德义,则必有祸。”杜预注说:“夏以妹喜,殷以妲己,周以褒姒,三代所由亡也,共子,晋申生,以骊姬废。”大意是:夏、商、周三代都是因为美人的原因而灭亡的,晋国的太子申生,也是因为骊姬的原因而自缢死掉的(就是“骊姬之乱”)。妹喜、妲己、褒姒、骊姬这四个美女后世称为“四大妖姬”,我们现在称美人为“尤物”就来源于这个典故。尤是“突出”的意思,“尤物”一般就指特别漂亮的女人。在《左传》里,“尤物”指给国家带来不幸的女人,即红颜祸水。

(骊姬乱政)

(7)特指文章或者说话的实际内容。比如我们说某篇文章空话连篇,一般就说它言之无物。(8)选择、观察。比如物色人选。(9)法律术语。权利客体之一,包括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现在说“物权”,指的就是这个物。

此外,物还是姓,《正字通》有载。

物的小篆写法如图:

(物的小篆写法)

2、犠(1986年《简化字总表》为“牺”)。这个字有两个读音。

(一)中华书局注音版《说文解字》只标注了一个读音xī。给的解释是:“犠,宗庙之牲也。从牛,羲声。贾侍中说,此非古字。”贾侍中指贾逵,许慎在这里称他的官名,对其他人则直呼其名,因为贾逵是许慎的老师。贾逵认为这个字不是古字,是汉朝人造的字。它的本义是古代供宗庙祭祀用的纯色牲。

(纯色牛)

《六书故.动物一》称:“凡畜之牡,毛羽纯具者,犠也。”《书.微子》有:“今殷民乃攘窃神祇之犠牷牲。”《孔传》称:“色纯曰犠,体完曰牷,牛、羊、豚曰牲。”比如:《吕氏春秋.行论》:“宋公肉袒执犠,委服告病。”高诱《尚书注》称:“犠,牲也。”这句话的大意是:宋国君主脱去衣服,露出臂膀,牵着纯色牲,表示屈服,述说困苦状况。

有个“牛部”汉字排序方面的【猜想】可以思考一下:许慎把“犠”放在“物”之后,段玉裁称牛部汉字“井井可玩”(有条理),说明字的顺序安排很合适,由此猜想,许慎很可能知道“物”的本义就是“杂色牛”,因为后面紧跟了表示纯色牛的“犠”字,只是许慎认为物为万物的本义更重要;又或者如许慎所说,他的老师贾逵认为“犠”字是后起字,所以,他把它列在了牛部最后一个汉字。

(二)犠的第二个读音读suō。指古代一种有雕饰的酒尊。《广韵.歌韵》称:獻,獻鐏,见《礼记》。亦作犠。《集韵.戈韵》有:“犠,酒尊名,饰以翡翠。”在网上找到一个饕餮纹三犠尊的图:

(饕餮纹三犠尊)

犠的小篆写法如图:

(犠的小篆写法)

最后附上犠与牷的差别:我们之前讲“牷”字时,许慎称牷为“牛纯色”。这与上述《孔传》说法有异,我们把牷的本义解为纯色牛,第二个意义“完整的牛”;犠在各种典籍中都专指颜色纯一的牲(牛)。其实,祭祀时,犠牲加牷牲,才是最高的祭祀礼,又因为牲本身就有完整的牛的意思,因此有了“犠牲”(牺牲)这个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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