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吊作业安全防范措施施工方案

碧浪晴空

收藏于 : 2019-06-15 16:41   被转藏 : 1   

星辰丽苑二标段
防塔吊起重伤害施工方案
一、编制依据
相关技术文件和相关部门管理规定
1、《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2、《塔式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
3、《施工现场机械设备检查技术规程》(JGJ160-2008)
4、《XX工程施工组织设计》
5、重庆市《建筑工程安全施工管理办法》
6、重庆市《建筑起重机械备案登记与监督管理实施办法》
二、工程概况
三、塔机布置设计
根据我公司的经验及实际情况,本工程拟布置2台QTZ60型和一台QTZ40型塔吊,本工程塔吊按照如下原则布置:
1.最大限度的满足垂直运输的要求和服务半径;
2.两台塔吊之间的距离最大限度地满足安全规范的要求;
3.满足塔吊安装和拆卸的工作面要求,保证塔吊拆卸的可行性。
四、本项目主要危险源
序号
分项工程名称
作业活动
潜在的危险因素
可能产生的事故
采取措施
1
物料搬运
吊运
多塔同时作业臂架碰撞起升钢丝绳(防护缺陷)
机械损坏和坠物
低塔让高塔,后塔让先塔,动塔让静塔,轻车让重车
2
碰撞建筑物
起重伤害
回转限位,必要时抛锚
3
碰撞高压线
起重伤害
回转限位,必要时抛锚
4
临街作业
起重伤害
倒塌
搭设双层双向防护棚
5
吊钩不保险装置(防护缺陷)
起重伤害
物体打击
定人定时检查保险装置
6
无资质安装、拆卸、维修(违章作业)
倒塌
严格按建安条例执行
7
防高坠防落物
起重伤害
物体打击
司索指挥,定人定岗
五、各类事故的预防及处理措施
1、起重伤害及物体打击发生后:如伤者伤情不重时,应迅速将伤员用担架抬到工地医务室用药,洗伤口,进行救治;如伤者伤势严重,昏迷不醒或呼吸困难时,应立即输氧救助,呼吸停止时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心脏停止跳动时,立即进行心脏按摩,并将伤者速送到医院救治;如因塔吊碰撞发生的火灾情况,应立即用干粉灭火器灭火,如火势太大,应组织人员撤离,并联络消防部门对其控制。
2、机械损坏和坠物发生后:应立即更换有缺陷或已损坏的零件,必要时停止使用塔吊,上报厂家及有关部门对其进行处理。如坠物未伤及人员,应迅速将坠物清理归堆,如伤及人员,应立即将伤者救出并送往医院抢救。
3、撞坏高压线及建筑物后:应停止塔吊作业,立即与有关单位协商,并配合相关单位的整改工作。
六、多塔交叉作业安全保证措施
本工程安装有三台塔吊,6栋的3#塔吊为高塔,4栋和2栋的2#、1#塔吊为低塔,为保证两塔交叉作业安全运行,拟采取以下措施来保证:
1、低塔让高塔:(低塔在转臂前因先观察高塔运行情况再进行作业)
在初次安装完成后:3#塔吊在转臂前先观察2#塔吊运行情况在进行作业;2#塔吊在在转臂前先观察1#塔吊运行情况在进行作业。
2、后塔让先塔:在塔机起重臂作业区域内运行时,后进入该区域塔机应避让已在该区域作业的塔机。
3、动塔让静塔:在塔机起重臂作业交叉区域内运行时,需运转的塔机应避让处于静止状态的塔机。
4、轻车让重车:两塔同时运行时,空载塔机应主动避让负载塔机。
5、相互交叉的3#塔吊与2#塔吊之间、2#塔吊与1#塔吊安装高度差不小于4米,逐次加节过程中保证相互交叉塔吊之间的高差。
七、塔吊作业范围在建筑物及主干道时的安全保证措施
1、塔吊所吊材料应固定牢固。钢管按照长短分件吊起,箍筋、水泥、砌筑用砖吊运时应使用专制的封闭式吊斗,所有材料起吊前应有信号工确认是否固定牢固后方可起吊信号。
2、当吊物须经过马路、建筑物等人群经过区域上空时,应将吊钩收至现场内方可回转,严禁吊物从上述区域上空运行。
3、指挥塔机作业时,信号工应注意物体与周围物体是否能安全通过,并指挥作业人员避开,重物放好后将吊绳拉出才能起吊,以免吊绳弹出伤人,进入交叉区域应减速运行。
4、每班作业完后塔机司机应将小车收至起重臂根部1/3处。
5、塔机司机应准备两个专用质地坚硬的木楔,在驾驶室备用并妥善保管。当遇到大风、停电等情况,回转机械自动失效时,塔机司机应携带木楔从驾驶室下到上层维修平台,将两个木楔放入回转减速器小齿轮与转支轴承齿轮圈的咬合间隙左右两侧,以阻止起重臂旋转避免吊物与另一台塔机钢丝绳相碰。
八、防止停电的技术措施
塔吊一旦临时停电,可能会造成重物砸落的后果,为防止突然停电带来的后果,将采取如下预防措施:
1、每台塔吊用电使用单独回路,直接从配电房内单独接线形成单独回路,防止其与其它设备共用线路造成其它设备跳闸而影响塔吊。
2、塔吊使用回路的各种电线、漏保、开关等一律采用优等全新产品,防止其因为线路或设备老化而造成突然停电。
3、所有塔吊全部安装临时备用电池,一旦停电塔吊可自动启动临时电源供电。
九、塔吊安全运行管理措施
1、起重机的安装、预升、拆卸必须按原厂规定进行,并制定安全作业措施,由专业队进行,并有技术人员在场监督。
2、起重机安装后,在无荷载的情况下,塔吊身与地面的垂直度偏差值不得超过3/1000。
3、作业前检查传动机构正常,主要部位螺栓无松动,钢丝绳磨损正常,各机构制动器。安全限位、防护装置等确认正常后方可操作。
4、操作时,应依次逐级操作,严禁越档操作,运转换向应将控制器回零,电机停止转动后在转向一方,严禁急开急停。
5、提升重物时,严禁自由下降,提升重物平移应高出起跨越的障碍物0.5米以上。
6、作业后,吊臂应转向顺风方向,放松回转制动器,吊钩提升到离臂杆顶端2-3米处,因1#塔吊目前不能360度运转,作业后应抛锚固定。
7、任何人员上塔帽、吊臂、平稳臂的高空部位检查或维修时,必须佩带安全带。
8、附墙的距离,撑杆布置方式及相互间隔应符合原厂规定,风力达到四级以上时不得进行顶升、安装、拆卸作业。
9、所有操作机指挥人员应持证上岗,严格遵守“十不吊”准则。
塔吊“十不吊”准则
(1)    超负荷不吊
(2)    歪拉斜吊不吊
(3)    光线阴暗不吊
(4)    指挥信号不明不吊
(5)    捆绑不牢不稳不吊
(6)    吊物上站人不吊
(7)    重物边缘锋利无保护不吊
(8)    埋在地下的物体不吊
(9)    重物超过人头不吊
(10)安全装置不灵敏不吊
10、机械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1)塔吊作业人员应持合格有效证件上岗,无证人员不得从事塔吊作业。
(2)作业前,塔吊司机应该进行空载运转,试验各工作机构是否运转正常、有无异响、各制动器及安全防护装置是否有效,确认正常后方可作业。
(3)塔吊司机应经常性对设备勤检查、勤保养,有问题早发现,不得因维修保养不到位而发生突发性故障,塔吊司机须及时报修,严禁让设备带病作业。维修保养后应及时清理平衡臂上的杂物,需用的物品须放好并采取可靠地固定措施。
(4)作业中出现停电或电压下降情况下,应立即将控制器扳倒零位,并且断电源;如吊钩上挂有重物,应稍松紧反复使用制动器,使重物缓慢下降到安全地带。
(5)信号工班前、班中、班后应对吊绳吊具检查,如有损坏及时更换。
(6)信号工应掌握常用的材料的重量和吊运就位方法、构件重心位置,能估算非标准构件和材料的重量;作业时须正确选择吊点的位置,合理穿挂索具,试吊无误后方可吊运,并应督促挂钩工人及时装、挂、取钩,必要时给予一定援助。
(7)信号工指挥作业时必须指挥到位,长、大物资注意绑扎牢固,短小物资应用料斗装好(空压机、电焊机、气瓶等设备应用钢筋笼装好在吊);隔物起吊时应放慢速度,注意物体周围是否有障碍物,完全离开障碍物才能快速运行。
(8)驾驶室严禁明火取暖,并应配备完好的灭火器;驾驶室的玻璃要经常擦拭,以保持视线清楚,人离机时必须关闭取暖器。
(9)塔吊司机、信号工均应安排好班,避免疲劳作业;塔吊司机不得擅自离开工地,外出必须向项目部主管人员请假,不得耽误作业;交接班时,不得出现塔吊无人驾驶。
(10)塔吊司机、信号工应加强沟通,语言明确、简练、清晰;发音尽量标准语调尽量平和;塔吊司机、信号工人员应相对固定;信号指挥一律使用对讲机,一经统一调频后应锁定,频率不得随意调换。
(11)塔吊在五级大风、雷雨天气情况下应停止使用,操作人员应离开驾驶室,调整好风向标以便塔吊能随风而动,并切断电源。
(12)两塔现在相近区域作业时不得抢进抢出,用低速作业,确保相互间距不得小于5米。
十、安全应急预案
   1、成立应急救援小组
      本工程塔吊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小组由项目经理、生产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质检、安全等部门人员组成。
项目经理:
生产经理:
技术负责人:
施工员:  
质检员:  
安全员:  
2、应急救援指挥小组职责
 现场救援小组要求责任到人,明确安全生产责任制:
组长职责:(项目经理)
1)决定是否存在或可能存在重大紧急事故,要求应急救援服务机构提供帮助并实施场外应急救援计划,在不受事故影响的地方进行直接控制;
2)复查和评估事故(危险)可能发展的方向,确定其可能的发展过程;
3)指导现场施工部分停工,并与领导小组成员的关键人员配合指挥现场人员撤离,并确保任何伤害者都能得到足够的重视;
4)与场外应急救援机构取得联系及对紧急情况的处理作出安排;
5)在施工现场内实行交通管制,协助场外应急救援机构开展服务工作;
6)在紧急状态结束后,控制受影响地点的恢复,并组织人员参加事故的分析和处理。
副组长(生产经理)职责:
1)评估事故的规模和发展态势,建立应急救援步骤,确保员工的安全和减少设施和财产损失;
2)如有必要,在应急救援服务机构来之前直接参与救护活动;
3)安排寻找受伤者及安排非重要人员撤离到集中地带;
4)设立与应急救援中心的通讯联络,为应急救援服务机构提供建议和信息。
组员职责:在组长的带领指挥下对 事故进行应急救援处置。
3、应急救援响应
塔机拆卸施工过程中发生无法预料的需要紧急抢救处理的危险时,应迅速逐级上报,次序为公司经理(即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组长)、工程项目部负责人、建设单位的安全管理部门、地方政府相关管理部门。由小组组长或副组长主持紧急情况处理会议,协调、派遣和统一指挥所有车辆、设备、人员、物资等实施紧急抢救和向地方政府相关管理部门汇报。事故处理根据事故大小情况来确定,如果事故特别小,根据相关管理部门意见可由本公司自行直接进行处理;如果事故较大或本公司和施工单位处理不了,则由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主管部门进行请示,请求启动建设单位的应急救援预案,建设单位的应急救援预案仍不能进行处理,则由建设单位的安全管理部门向工程建设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或政府部门请示启动上一级应急救援预案。
1)本公司和项目部实行24小时昼夜值班制度,相关管理人员和项目部值班电话为:
安全负责人:   手机:
2)紧急情况发生后,现场要做好警戒和疏散工作,保护现场,及时抢救伤员和财产,并由在本公司现场负责人和项目部最高级别负责人共同指挥,在即短时间内电话通报到值班人员,主要说明紧急情况性质、地点、发生时间、有无伤亡、是否需要派救护车、消防车或警力支援到现场实施抢救,如需可直接拨打120、110等求救电话。
3)值班人员在接到紧急情况报告后必须立即将情况报告到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组长和副组长。小组组长组织讨论后在最短的时间内发出如何进行现场处置的指令。分派人员车辆等到现场进行抢救、警戒、疏散和保护现场等。由项目部在30分钟内以小组名义打电话向有关部门报告。
4)遇到紧急情况,全体职工应特事特办、急事急办,主动积极地投身到紧急情况的处理中去。各种设备、车辆、器材、物资等应统一调遣,各类人员必须坚决无条件服从组长或副组长的命令和安排,不得拖延、推诿、阻碍紧急情况的处理。
 5)应急救援相应就近医院:120
4、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措施
如果塔吊在作业时相撞,造成塔吊倒塌、重物坠落等意外事故,在造成人员伤亡的情况下应紧急采取如下措施:
(1)    尽量在短时间内切断电源,以防止电缆漏电造成事故的进一步扩大。
(2)    如有人员伤亡,紧急采取应急救援措施,立即报警请求120急救中心帮助。
(3)    封锁事故现场。
(4)    如果由于塔吊的碰撞引发火灾,应立即用干粉灭火器扑灭火灾,如果火势较大则抢救人员应穿上岗位配备的防火衣、呼吸器到现场灭火,确保本身安全,如果火势太大,控制不了,应组织人员撤离,并联络消防部门对其控制。
(5)    如果塔吊相撞,由于外界撞击力造成塔身或塔臂变形,应立即停止使用,上报厂家及有关部门(工程部、技术部、租借单位等)对其进行处理。
(6)    组织事故调查小组,分析事故原因,研究处理方案,总结经验教训。作者:安全管理网 来源:安全管理网 点击: 891 评论: 0 更新日期:2016年08月22日
星辰丽苑二标段
防塔吊起重伤害施工方案
一、编制依据
相关技术文件和相关部门管理规定
1、《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2、《塔式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
3、《施工现场机械设备检查技术规程》(JGJ160-2008)
4、《XX工程施工组织设计》
5、重庆市《建筑工程安全施工管理办法》
6、重庆市《建筑起重机械备案登记与监督管理实施办法》
二、工程概况
三、塔机布置设计
根据我公司的经验及实际情况,本工程拟布置2台QTZ60型和一台QTZ40型塔吊,本工程塔吊按照如下原则布置:
1.最大限度的满足垂直运输的要求和服务半径;
2.两台塔吊之间的距离最大限度地满足安全规范的要求;
3.满足塔吊安装和拆卸的工作面要求,保证塔吊拆卸的可行性。
四、本项目主要危险源
序号
分项工程名称
作业活动
潜在的危险因素
可能产生的事故
采取措施
1
物料搬运
吊运
多塔同时作业臂架碰撞起升钢丝绳(防护缺陷)
机械损坏和坠物
低塔让高塔,后塔让先塔,动塔让静塔,轻车让重车
2
碰撞建筑物
起重伤害
回转限位,必要时抛锚
3
碰撞高压线
起重伤害
回转限位,必要时抛锚
4
临街作业
起重伤害
倒塌
搭设双层双向防护棚
5
吊钩不保险装置(防护缺陷)
起重伤害
物体打击
定人定时检查保险装置
6
无资质安装、拆卸、维修(违章作业)
倒塌
严格按建安条例执行
7
防高坠防落物
起重伤害
物体打击
司索指挥,定人定岗
五、各类事故的预防及处理措施
1、起重伤害及物体打击发生后:如伤者伤情不重时,应迅速将伤员用担架抬到工地医务室用药,洗伤口,进行救治;如伤者伤势严重,昏迷不醒或呼吸困难时,应立即输氧救助,呼吸停止时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心脏停止跳动时,立即进行心脏按摩,并将伤者速送到医院救治;如因塔吊碰撞发生的火灾情况,应立即用干粉灭火器灭火,如火势太大,应组织人员撤离,并联络消防部门对其控制。
2、机械损坏和坠物发生后:应立即更换有缺陷或已损坏的零件,必要时停止使用塔吊,上报厂家及有关部门对其进行处理。如坠物未伤及人员,应迅速将坠物清理归堆,如伤及人员,应立即将伤者救出并送往医院抢救。
3、撞坏高压线及建筑物后:应停止塔吊作业,立即与有关单位协商,并配合相关单位的整改工作。
六、多塔交叉作业安全保证措施
本工程安装有三台塔吊,6栋的3#塔吊为高塔,4栋和2栋的2#、1#塔吊为低塔,为保证两塔交叉作业安全运行,拟采取以下措施来保证:
1、低塔让高塔:(低塔在转臂前因先观察高塔运行情况再进行作业)
在初次安装完成后:3#塔吊在转臂前先观察2#塔吊运行情况在进行作业;2#塔吊在在转臂前先观察1#塔吊运行情况在进行作业。
2、后塔让先塔:在塔机起重臂作业区域内运行时,后进入该区域塔机应避让已在该区域作业的塔机。
3、动塔让静塔:在塔机起重臂作业交叉区域内运行时,需运转的塔机应避让处于静止状态的塔机。
4、轻车让重车:两塔同时运行时,空载塔机应主动避让负载塔机。
5、相互交叉的3#塔吊与2#塔吊之间、2#塔吊与1#塔吊安装高度差不小于4米,逐次加节过程中保证相互交叉塔吊之间的高差。
七、塔吊作业范围在建筑物及主干道时的安全保证措施
1、塔吊所吊材料应固定牢固。钢管按照长短分件吊起,箍筋、水泥、砌筑用砖吊运时应使用专制的封闭式吊斗,所有材料起吊前应有信号工确认是否固定牢固后方可起吊信号。
2、当吊物须经过马路、建筑物等人群经过区域上空时,应将吊钩收至现场内方可回转,严禁吊物从上述区域上空运行。
3、指挥塔机作业时,信号工应注意物体与周围物体是否能安全通过,并指挥作业人员避开,重物放好后将吊绳拉出才能起吊,以免吊绳弹出伤人,进入交叉区域应减速运行。
4、每班作业完后塔机司机应将小车收至起重臂根部1/3处。
5、塔机司机应准备两个专用质地坚硬的木楔,在驾驶室备用并妥善保管。当遇到大风、停电等情况,回转机械自动失效时,塔机司机应携带木楔从驾驶室下到上层维修平台,将两个木楔放入回转减速器小齿轮与转支轴承齿轮圈的咬合间隙左右两侧,以阻止起重臂旋转避免吊物与另一台塔机钢丝绳相碰。
八、防止停电的技术措施
塔吊一旦临时停电,可能会造成重物砸落的后果,为防止突然停电带来的后果,将采取如下预防措施:
1、每台塔吊用电使用单独回路,直接从配电房内单独接线形成单独回路,防止其与其它设备共用线路造成其它设备跳闸而影响塔吊。
2、塔吊使用回路的各种电线、漏保、开关等一律采用优等全新产品,防止其因为线路或设备老化而造成突然停电。
3、所有塔吊全部安装临时备用电池,一旦停电塔吊可自动启动临时电源供电。
九、塔吊安全运行管理措施
1、起重机的安装、预升、拆卸必须按原厂规定进行,并制定安全作业措施,由专业队进行,并有技术人员在场监督。
2、起重机安装后,在无荷载的情况下,塔吊身与地面的垂直度偏差值不得超过3/1000。
3、作业前检查传动机构正常,主要部位螺栓无松动,钢丝绳磨损正常,各机构制动器。安全限位、防护装置等确认正常后方可操作。
4、操作时,应依次逐级操作,严禁越档操作,运转换向应将控制器回零,电机停止转动后在转向一方,严禁急开急停。
5、提升重物时,严禁自由下降,提升重物平移应高出起跨越的障碍物0.5米以上。
6、作业后,吊臂应转向顺风方向,放松回转制动器,吊钩提升到离臂杆顶端2-3米处,因1#塔吊目前不能360度运转,作业后应抛锚固定。
7、任何人员上塔帽、吊臂、平稳臂的高空部位检查或维修时,必须佩带安全带。
8、附墙的距离,撑杆布置方式及相互间隔应符合原厂规定,风力达到四级以上时不得进行顶升、安装、拆卸作业。
9、所有操作机指挥人员应持证上岗,严格遵守“十不吊”准则。
塔吊“十不吊”准则
(1)    超负荷不吊
(2)    歪拉斜吊不吊
(3)    光线阴暗不吊
(4)    指挥信号不明不吊
(5)    捆绑不牢不稳不吊
(6)    吊物上站人不吊
(7)    重物边缘锋利无保护不吊
(8)    埋在地下的物体不吊
(9)    重物超过人头不吊
(10)安全装置不灵敏不吊
10、机械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1)塔吊作业人员应持合格有效证件上岗,无证人员不得从事塔吊作业。
(2)作业前,塔吊司机应该进行空载运转,试验各工作机构是否运转正常、有无异响、各制动器及安全防护装置是否有效,确认正常后方可作业。
(3)塔吊司机应经常性对设备勤检查、勤保养,有问题早发现,不得因维修保养不到位而发生突发性故障,塔吊司机须及时报修,严禁让设备带病作业。维修保养后应及时清理平衡臂上的杂物,需用的物品须放好并采取可靠地固定措施。
(4)作业中出现停电或电压下降情况下,应立即将控制器扳倒零位,并且断电源;如吊钩上挂有重物,应稍松紧反复使用制动器,使重物缓慢下降到安全地带。
(5)信号工班前、班中、班后应对吊绳吊具检查,如有损坏及时更换。
(6)信号工应掌握常用的材料的重量和吊运就位方法、构件重心位置,能估算非标准构件和材料的重量;作业时须正确选择吊点的位置,合理穿挂索具,试吊无误后方可吊运,并应督促挂钩工人及时装、挂、取钩,必要时给予一定援助。
(7)信号工指挥作业时必须指挥到位,长、大物资注意绑扎牢固,短小物资应用料斗装好(空压机、电焊机、气瓶等设备应用钢筋笼装好在吊);隔物起吊时应放慢速度,注意物体周围是否有障碍物,完全离开障碍物才能快速运行。
(8)驾驶室严禁明火取暖,并应配备完好的灭火器;驾驶室的玻璃要经常擦拭,以保持视线清楚,人离机时必须关闭取暖器。
(9)塔吊司机、信号工均应安排好班,避免疲劳作业;塔吊司机不得擅自离开工地,外出必须向项目部主管人员请假,不得耽误作业;交接班时,不得出现塔吊无人驾驶。
(10)塔吊司机、信号工应加强沟通,语言明确、简练、清晰;发音尽量标准语调尽量平和;塔吊司机、信号工人员应相对固定;信号指挥一律使用对讲机,一经统一调频后应锁定,频率不得随意调换。
(11)塔吊在五级大风、雷雨天气情况下应停止使用,操作人员应离开驾驶室,调整好风向标以便塔吊能随风而动,并切断电源。
(12)两塔现在相近区域作业时不得抢进抢出,用低速作业,确保相互间距不得小于5米。
十、安全应急预案
   1、成立应急救援小组
      本工程塔吊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小组由项目经理、生产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质检、安全等部门人员组成。
项目经理:
生产经理:
技术负责人:
施工员:  
质检员:  
安全员:  
2、应急救援指挥小组职责
 现场救援小组要求责任到人,明确安全生产责任制:
组长职责:(项目经理)
1)决定是否存在或可能存在重大紧急事故,要求应急救援服务机构提供帮助并实施场外应急救援计划,在不受事故影响的地方进行直接控制;
2)复查和评估事故(危险)可能发展的方向,确定其可能的发展过程;
3)指导现场施工部分停工,并与领导小组成员的关键人员配合指挥现场人员撤离,并确保任何伤害者都能得到足够的重视;
4)与场外应急救援机构取得联系及对紧急情况的处理作出安排;
5)在施工现场内实行交通管制,协助场外应急救援机构开展服务工作;
6)在紧急状态结束后,控制受影响地点的恢复,并组织人员参加事故的分析和处理。
副组长(生产经理)职责:
1)评估事故的规模和发展态势,建立应急救援步骤,确保员工的安全和减少设施和财产损失;
2)如有必要,在应急救援服务机构来之前直接参与救护活动;
3)安排寻找受伤者及安排非重要人员撤离到集中地带;
4)设立与应急救援中心的通讯联络,为应急救援服务机构提供建议和信息。
组员职责:在组长的带领指挥下对 事故进行应急救援处置。
3、应急救援响应
塔机拆卸施工过程中发生无法预料的需要紧急抢救处理的危险时,应迅速逐级上报,次序为公司经理(即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组长)、工程项目部负责人、建设单位的安全管理部门、地方政府相关管理部门。由小组组长或副组长主持紧急情况处理会议,协调、派遣和统一指挥所有车辆、设备、人员、物资等实施紧急抢救和向地方政府相关管理部门汇报。事故处理根据事故大小情况来确定,如果事故特别小,根据相关管理部门意见可由本公司自行直接进行处理;如果事故较大或本公司和施工单位处理不了,则由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主管部门进行请示,请求启动建设单位的应急救援预案,建设单位的应急救援预案仍不能进行处理,则由建设单位的安全管理部门向工程建设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或政府部门请示启动上一级应急救援预案。
1)本公司和项目部实行24小时昼夜值班制度,相关管理人员和项目部值班电话为:
安全负责人:   手机:
2)紧急情况发生后,现场要做好警戒和疏散工作,保护现场,及时抢救伤员和财产,并由在本公司现场负责人和项目部最高级别负责人共同指挥,在即短时间内电话通报到值班人员,主要说明紧急情况性质、地点、发生时间、有无伤亡、是否需要派救护车、消防车或警力支援到现场实施抢救,如需可直接拨打120、110等求救电话。
3)值班人员在接到紧急情况报告后必须立即将情况报告到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组长和副组长。小组组长组织讨论后在最短的时间内发出如何进行现场处置的指令。分派人员车辆等到现场进行抢救、警戒、疏散和保护现场等。由项目部在30分钟内以小组名义打电话向有关部门报告。
4)遇到紧急情况,全体职工应特事特办、急事急办,主动积极地投身到紧急情况的处理中去。各种设备、车辆、器材、物资等应统一调遣,各类人员必须坚决无条件服从组长或副组长的命令和安排,不得拖延、推诿、阻碍紧急情况的处理。
 5)应急救援相应就近医院:120
4、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措施
如果塔吊在作业时相撞,造成塔吊倒塌、重物坠落等意外事故,在造成人员伤亡的情况下应紧急采取如下措施:
(1)    尽量在短时间内切断电源,以防止电缆漏电造成事故的进一步扩大。
(2)    如有人员伤亡,紧急采取应急救援措施,立即报警请求120急救中心帮助。
(3)    封锁事故现场。
(4)    如果由于塔吊的碰撞引发火灾,应立即用干粉灭火器扑灭火灾,如果火势较大则抢救人员应穿上岗位配备的防火衣、呼吸器到现场灭火,确保本身安全,如果火势太大,控制不了,应组织人员撤离,并联络消防部门对其控制。
(5)    如果塔吊相撞,由于外界撞击力造成塔身或塔臂变形,应立即停止使用,上报厂家及有关部门(工程部、技术部、租借单位等)对其进行处理。
(6)    组织事故调查小组,分析事故原因,研究处理方案,总结经验教训。
 阅读文章全部内容  
点击查看
文章点评
相关文章
碧浪晴空 关注

文章收藏:4805

TA的最新收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