边界争端案(布基纳法索/马里)

小灰狼

收藏于 : 2019-03-10 11:12   被转藏 : 1   

布基纳法索和马里在独立前同属于法属西非殖民地,1960年两国先后获得独立。独立后,两国很快就设立了双边机构以解决两国间的边界问题,并顺利的划定大约三分之二的边界,但在东部仍有约300公里的边界未能达成一致,并曾因此引起武装冲突。1983年9月16日,两国签订特别协定把争端提交国际法院解决,双方在特别协定中请求国际法院根据《规约》第26.2条设立分庭解决该案。国际法院接受了她们的请求并于1984年4月3日成立了由法官赖厄斯、鲁达、贝扎维和专案法官卢色尔和阿比-撒阿伯五人组成的分庭。双方在特别协议中请求分庭指出两国间"从科里(马里)/吉波(布基纳法索)到(并包括)贝里的一段领土"的边界;双方还在特别协定中声明她们的边界争端应根据1964年7月非统组织开罗会议上宣布的原则、即"尊重取得民族独立时现存边界"的原则(保持占用原则)加以解决。期间,由于争端恶化并导致两国在1985年12月发生边界武装冲突,两国分别请求分庭指示临时保全措施;分庭接受了她们的请求,于1986年1月10日以命令指示临时保全措施。[陈致中编著:《国际法案例》,法律出版社1998年版,第157~158页;Monroe Leigh, Case Concerning the Frontier Dispute (Burkina Faso/Republic of Mali), American Journal of International Law, Vol. 81, No. 2, (Apr. 1987), pp.411~414.]


分庭首先解决了双方提出的一些先决性问题。第一,该案争议是"边界争端"还是"关于领土归属的争端"?对此法院认为,这种区分实际上不是种类上的区别而只是程度上的不同。第二,法律适用的问题。对此分庭分别就保持占有原则、公平原则和法国殖民地法进行了阐述。第三,布基纳法索认为,马里已经默示接受了非统组织调节委员会在1975年的调节建议,因此应受该建议的拘束。国际法院驳回了布基纳法索的这一主张。第四,马里认为,两国边界的最东端是尼日尔,马里和布基纳法索三国的汇合点,这个地方未经尼日尔同意,两国不能决定,分庭也不能决定。分庭驳回了马里的这一主张。分庭认为,分庭的管辖权不会仅仅因为边界的终点位于一个非本案当事国的第三国的边界上而受到限制,尼日尔的权利在任何情况下都可以得到《规约》第59条的保护;分庭的任务不是为了确定一个交汇点——这个交汇点的确认就需要获得所有有关国家的同意——而是在双方提供的证据的指引下,确定该边界究竟延伸到什么地方;分庭还对陆地边界划界和大陆架划界做了区分,分庭认为,对于后者,如果没有获得所有有关国家的同意,国际法院就应该拒绝行使管辖权。[ ICJ, Frontier Disputes (Burkina Faso/Republic of Mali), Judgment of 22 December, 1986, para.17~50.]


在解决了上述问题之后,分庭接着讨论了本案中的各类证据,其中最重要的就是法国殖民当局的法令、命令等法律文件和地图资料。在本案中,双方都提交了大量的殖民法律文件和地图资料,前者主要包括1919年3月1日建立上沃尔特殖民地的法令、1922年12月31日重组田布克图区的命令、1927年8月1日法属西非总督关于尼日尔和上沃尔特边界的命令、1932年9月5日关于废除上沃尔特并把它并入法属苏丹和尼日尔的法令、1935年法属西非总督与尼日尔和法属苏丹总督之间关于尼日尔和法属苏丹边界的往来信件、1935年法国临时总督关于Bafoulabe、Bamako和Mopti划界的AP2728命令、以及最为重要的1947年9月4日关于重建上沃尔特的47-1707号法令等;后者数量庞大但却"没有一份能够可靠的反映殖民当局涉及争议边界的有关法律文本的意图",并且这些地图很多彼此之间还存在差异。分庭在这一部分对殖民国国内立法和行政文件以及地图的证据价值做了相当精彩的评论。[ ICJ, Frontier Disputes (Burkina Faso/Republic of Mali), Judgment of 22 December, 1986, para.51~65.]


最后,分庭在研究第二部分的证据以及"殖民时期有效占领"(colonial effectivites)和村庄(village)两个概念的基础上,特别是在研究了AP2728号命令提到的四个村子(Dioulouna、Oukoulou、Agoulourou和Koubo)、三个池塘(Toussougou、Ketiouaire和Soum)和一座山(Mount Tabakarech)之后,对两国的争议边界进行了确定。[ ICJ, Frontier Disputes (Burkina Faso/Republic of Mali), Judgment of 22 December, 1986, para.63~179.]

 评论这张
转发至微博

 阅读文章全部内容  
点击查看
文章点评
相关文章
小灰狼 关注

文章收藏:5104

TA的最新收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