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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倪伟 单位:上海虹桥正瀚律师事务所 想要跑得更快,走得更远,首先要看得更透彻、想得更长远。 本文首发于微信公众号“虹桥正瀚律师”(Zhenghanlawyer),作者授权法秀转载并标记原创。iCourt法秀致力于为法律人带来有价值有温度的阅读,投稿请联络主编微信:huangln5 近年来,律师事务所公司化管理越来越热,似乎这是一个潮流。但大家有没有想过,为什么阿里、万科等,明明是一家公司,却非要推行“合伙人制度”?而律师事务所,明明是合伙制的,为何要逆流而上,推行公司制管理? 到底是“公司制”优越还是“合伙制”优越?律所公司化管理是否是一种误区?律所公司化管理,在当今的中国土壤中真有前途吗? 世界上的经济组织,无非是资本驱动型和人合型两种。前者通常以公司制的形式出现——股东投入资本,同时控制着公司,包括职业经理人在内的员工,统统都是打工仔。 后者如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的运行主要并不依靠资本,而是依靠一帮有能力的合伙人,优秀的员工都有资格晋升为合伙人,而合伙人既是老板,又是打工仔。 律所公司制管理是否是一个杜撰的概念?在律师业发达的英美国家,是否有相似的形式存在? 典型的Lock Step模式如国际著名的年利达律师事务所,他们合伙人之间的分配模式是:合伙人从最低10点(份)开始,每年统一齐步涨1.5点,10年后到25点封顶。(见下图) 两种模式各有优缺点。那么是不是取长补短走中间道路是最佳路径?我们注意到国内很多律所在探索这种所谓的混合模式。但是,从下图就可以看出,所谓的中间道路(我们称之为“复杂的提成”模式),在个人利益最大化这个人性的驱动下,最后必然滑向右边。 我们假设事务所有两个合伙人(P1,P2),他们在同一档次(相同点数)。如果P2很优秀,贡献比P1大很多(或者自认为是这样的,多数情况下,每个人都容易这样认为),结果收入却与P1一样,就会心理不平衡。同时,如果他发现市场上与他同样能力的律师收入要比他高很多(如下图),他就很容易跳槽。 好吧,我们来看看实例吧。虹桥正瀚是Lock Step模式的中国践行者。话不多说,直接看数据。 2015年,虹桥正瀚营业收入超过了1亿。这是一条持续高速发展之路,而这样的成长主要依靠自己内生式发展。 我们把虹桥正瀚的这三大指标分别与2014年律所营收排名全国前五的5家律所,以及与2014年律师人均收入排名全国前五的5家律所做对比,就可以看清虹桥正瀚的整体竞争力究竟处于什么位置。 虽然虹桥正瀚的营业总收入与几个规模大所比还有一定的差距,但合伙人人均营收、律师人均营收却一点不弱,若不考虑年份,甚至前者可以排在首位,后者与第一名也仅一步之遥。 上表中,若不考虑年份,虹桥正瀚的合伙人人均、律师人均可分别居于第二、第三名的位置。 合伙是凝聚优秀人才的最佳组织形式,但目前国内的律所还没有走上真正的合伙之路。我们倡议的所谓公司化管理模式,实际上是走出低效的传统律师合作模式,走向真正合伙的必由之路。 我们把优秀的合伙人称为“超级合伙人”,而且还给出了具体的模型。也许下次我们会把“超级合伙人”模型分享给大家。 ● 法官裁判思维 ● 一整年推送的效率神器们 |
为啥马云公司推合伙制,而合伙律所推公司制?| iCourt
孤独一笑
收藏于 : 2019-01-12 21:14 被转藏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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