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东县科协各项规章制度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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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东县科协

 

 

 

 

 

 

二○一四年十月修订

 

 

 

 

   

 

县科协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制度建设实施方案……………46

党员干部学习制度……………………………………………710

党员教育培训制度……………………………………………1011

领导班子民主建设制度………………………………………1112

民主议事决策制度……………………………………………1215

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制度………………………………………1517

重要情况通报和报告制度……………………………………1719

党务政务公开制度……………………………………………1920

民主生活会制度………………………………………………2123

领导干部联系和服务群众制度………………………………2324

服务承诺制度…………………………………………………2425

谈心谈话制度…………………………………………………2526

党风廉政建设制度……………………………………………2729

廉政谈话制度和诫勉谈话制度…………………………………30

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制度………………………………………3031

信访工作制度…………………………………………………3132

考勤制度………………………………………………………3233

文明办公制度…………………………………………………3334

公文办理制度…………………………………………………3435

档案管理制度…………………………………………………3536

印章管理制度…………………………………………………36

公物管理制度…………………………………………………3637

水电管理制度…………………………………………………37

公务车管理制度………………………………………………3839

财务管理制度…………………………………………………3944

老干部管理制度…………………………………………………45

科普项目管理制度……………………………………………4550

 

 

 

 

 

 

 

 

 

 

 

 

县科协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制度建设实施方案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党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各级领导班子制度建设的精神,进一步规范县科协领导班子及成员自身行为,提高科协工作科学化水平,现就加强县科协领导班子制度建设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章为根本,以党的各项规章和群众路线教育成果为依据,以落实民主集中制和依法办事、依章办会为重点,努力建设政治坚定、思想解放、作风优良、团结和谐、实绩突出、公正廉洁、善于领导科学发展的坚强领导集体,着力构建内容协调、程序严密、配套完备、有效管用的领导班子制度体系,有力促进领导班子工作运行机制的科学化、制度化、程序化,大力提高领导班子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水平。

二、主要内容

1、加强学习制度建设,提高领导班子思想政治素质。始终突出政治思想和理论武装,围绕建设学习型领导班子,进一步健全政治理论学习、专题学习等制度,创新学习形式,坚持述学、评学、考学相结合,丰富学习内容,增强学习效果。

2、加强岗位职责制度建设,提高领导班子规范运行质效。强化岗位职责管理,进一步完善岗位职责制,建立健全领导班子任期责任目标管理、年度工作目标管理等制度,建立职责明晰、科学规范的长效管理机制,进一步形成分工明确、责任到人的工作责任体系。

3、加强议事决策制度建设,提高领导班子科学决策水平。把民主集中和预防腐败制作为制度建设的核心,建立健全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制,积极完善领导班子议事决策规则和民主决策机制,不断增强领导班子领导科学发展的能力和水平。

4、加强工作运行制度建设,提高领导班子执行力。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规范领导用权行为,建立健全高效管用的运行机制,确保政令畅通。坚持求真务实、真抓实干,建立重大工作督办考评机制,大力倡导“三短一简”,推动全体干部职工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改进工作方法,集中精力抓落实、促发展。

5、加强联系群众制度建设,提高领导班子服务群众的能力。围绕加强和改进群众工作,建立和完善领导干部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定期接待群众来访、基层联系点、联系专家、民主评议等制度,促进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带头改进工作作风,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深入一线,不断提高新形势下做群众工作的能力。

6、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制度建设,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围绕完善干部选拔任用机制、规范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用权行为,健全重要人事协调小组会议、重要干部人选表决、竞争性选拔任用干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一报告两评议”等制度。规范干部管理机制,。把干部培养和管理有机结合起来,发挥干工作积极性。探索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的实绩考察考核办法,完善干部综合考核评价体系,树立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营造风清气正的用人环境,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

7、加强党风廉政制度建设,提高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切实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管理,进一步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述职述廉等制度,形成立体覆盖的前期预防和动态监督机制,营造风清气正的干事创业环境。进一步完善民主生活会、领导谈心谈话廉政教育等制度,增强领导班子解决自身问题的能力。

8、加强推动和促进制度落实的制度建设,增强制度的权威性。围绕推动制度落实,建立完善制度落实工作责任制,明确制度落实的责任主体及责任追究的具体内容,加大对制度落实的督查力度,严格实行问责。充分发挥领导干部示范带头作用,带动形成严格执行制度、自觉维护制度的良好氛围。

三、工作要求

1、加大组织领导力度。领导班子“一把手”要认真履行制度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强化“一把手”带头示范,指导和督促班子成员加强制度建设,确保制度面前没有特权、制度约束没有例外、制度面前人人平等。

2、加大制度宣传教育力度。加强经常性学习,将制度学习列入党支部学习内容,每年开展一至两次制度专题学习。领导班子成员要认真学习领会班子工作职责、议事决策规则、工作运行机制、监督机制和岗位工作职责等制度内容,带头用制度规范权力运行,严格按制度办事。

3、加大制度完善创新力度。要注重从解决实际问题出发,根据形势任务的变化,定期对制度进行梳理、修订和完善,加强制度的创新研究,探索新思路,始终保持制度建设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实效性。

4、加大制度贯彻执行力度。单位班子成员要带头严格执行制度,自觉维护制度。要加强督促检查,将领导班子制度建设和执行情况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考察的重要内容。

 

 

 

党员干部学习制度

 

为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不断提高县科协协党员及全体干部职工的政治素质、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进一步转变机关学风,创建学习型机关,牢固树立终身学习观念,根据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党的群众路线,深刻领会党中央关于全面推进党建工作等方面的工作要求,深入学习党的重要文献和有关会议精神,了解掌握政治、经济、文化、法律、科技、管理等方面新知识,树立坚定正确的理想信念,提高马克思主义理论素养和思想道德素质、党性修养和管理水平,提高驾驭全局的工作能力和领导水平,努力建设学习型、创新型、务实型机关,为全面推动科协工作发展提供有力的政治思想保证、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

二、总体目标

创建学习型机关,培育人人爱学习、终身爱学习的理念,营造自觉学习、勤奋学习、主动学习的浓厚氛围。通过强化学习,提高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理解水平,端正党员干部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不断提高机关干部预防和处置突发性公共事件的能力,努力提升机关党员干部整体素质,提高执政为民、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

三、学习内容

(一)党的基本理论:学习马列主义基本原理、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党的群众路线、党史党建及党的基本知识。

(二)党的基本纲领、基本路线和基本经验:党章、党的重要会议文件、重要决议和决定、党的纪律及规章制度、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等。

(三)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改革开放政策、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建设、精神文明建设,特别是时事政治、党的阶段性中心任务、目标、要求等。

(四)领导讲话和廉政规定:党和国家领导人的重要讲话,省委、省政府和州委、州政府领导的重要讲话,中央及省、州关于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制度法规。

(五)国情、省情、州情、县情、民情:历史、地理、自然资源、文化资源、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及民情风俗等。

(六)国际政治与经济:国家已颁布及陆续颁布的有关法律法规,史志工作专业知识和法律常识,形势报告,内部音像资料等。

(七)现代科技知识、科协工作规章和科协业务知识。

四、组织领导

(一)单位的专题学习由驻会主席或支部书记、宣传委员主持。

(二)单位学习秘书由秘书长或宣传委员担任。

(三)支部要对党员干部的学习情况进行指导和督促检查,并做好相关学习资料的征订发放工作。

五、学习制度

采取个人自学、集中学习、讨论交流和专题辅导相结合的方式。单位每月集中学习一次,学习时间由支部根据实际情况做出具体安排。

(一)、坚持领导班子带头学习。学习中领导班子带头参加,带头发言,带头做辅导报告,带头撰写心得体会和理论文章。

(二)个人自学制度。单位党员及干部职工要紧密结合思想、工作实际,落实学习规定,制定自学计划,学习指定书目和内容。以业余时间为主,工作时间为辅,每个星期五的下午为个人自学时间,干部职工结合本职工作,有计划地安排学习内容。以学习成果(包括学习心得、调研报告等)、工作实绩、读书笔记等作为检验手段,不断提高学习效果。

(三)集体学习交流制度。集中学习研讨以支部年初制定的学习专题为主要内容,每次确定一个主题,也可以针对实际工作中亟待解决的重要问题进行研讨,要保证集体学习研讨的时间和质量。要求结合科协实际,学习政治理论及相关业务知识,全年集中学习不少于10次。

集中学习中,要认真安排重点发言,深入开展学习交流,主要是结合实际谈认识、谈体会。要写好发言提纲,做好发言准备;发言时,应围绕主题,突出重点,有感而发。根据学习安排,也可就某一问题进行探讨、论述,发言形式不拘一格,灵活进行。

(四)理论辅导制度。采取以会代训、听专题讲座等形式,把内部辅导与外部辅导相结合。

(五)学习考勤制度。党员干部每次集中学习都应按时参加,不得无故迟到、早退、缺席或不执行学习活动安排;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学习的,需经分管领导同意后,向支部书记请假;个人全年参学率不得少于90%

(六)检查通报制度。机关支部要切实做好本办学习的组织和督查工作,周密制定学习计划,加强对学习的组织协调。通过内部情况通报或网络等方式,及时向广大党员干部和群众通报学习情况和成果,促进和带动广大党员干部和职工群众的学习。

(七)学习奖惩制度严格落实奖惩措施,实行“三挂钩”,即:与评先挂钩,机关党员干部参加学习情况考核达不到要求的,不能评为先进个人;与年度考核挂钩,凡个人考核达不到标准的,年度考核不能评为称职以上等级;把干部理论学习的情况作为衡量干部思想政治素质的重要内容和干部奖惩的重要依据。

 

 

党员教育培训制度

    

为全面提高党员素质,保持共产党员的先进性,发挥党员在新时期的先锋模范作用,按照党章规定,结合县科协实际,着眼于党员综合素质的提高,重点提高党员的宗旨观念、党性观念、执政意识、服务意识,提高党员的组织纪律、工作作风和工作能力,制定党员教育培训制度。

一、党员教育培训实行领导责任制,支部书记负责对党员教育培训制度的检查、督促和指导。党支部负责制定党员教育培训年度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

二、教育培训的内容: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规党纪和上级党组织会议文件精神;结合相关业务知识培训提高党员的业务能力;科协规章、素质工作及其他有关内容等。

三、教育培训的方式:党员教育培训采取集中与分散相结合,自学与辅导相结合等多种形式进行,并积极外送党员参加各级党校的各类学习培训班和上级业务部门开展的业务知识培训等。教育培训应理论联系实际,密切联系实际工作。

    四、教育培训的时间:党员教育培训时间一般每人每年不少于3天。

   五、党员年教育培训率应在95%以上,参加培训的党员应做到出勤率达到100%、学习态度端正、联系实际收效明显、考试成绩合格。教育培训情况列入年度考核内容,并进行公布。

 

 

领导班子民主建设制度

 

一、努力建设“五好”班子,学习好,作风好,团结好,纪律好、政绩好,不断提高政治水平、领导能力和业务能力。

二、坚持和实行集体领导。核心是坚持实行民主集中制。具体事务处理要坚持和实行领导分工负责制为内容的领导目标岗位责任制;重大问题要集体讨论决定,以保证集体领导的实行。遇突发事件和紧急事件等情况,班子成员临时决策处理后,应及时向领导班子报告通气。班子成员要相互尊重,经常通气,共商行事,努力克服个人主义和主观主义。定期召开驻会领导班子会、主席办公会,按照科协章程召开常委会、全委会。

三、对一些涉及面广、影响面大的重要工作,在领导班子决策前,应深入调研,广泛征求干部职工和会员的意见和建议,增加决策的民主性和透明度。

四、加强党风廉政建设。驻会班子成员要带头严格遵守执行单位各项规章制度。严格财务“一支笔”审批制度。

五、发扬团结民主的作风,经常听取党员、职工和群众的意见,及时解释和解决他们提出的问题。

六、定期召开班子民主生活会和党员组织生活会,严格自我剖析、自我批评和相互批评,及时沟通思想,统一认识,化解矛盾,及时诚信整改,促进领导班子政治上的团结和工作中的配合协调。

 

 

民主议事决策制度

 

一、领导班子分工负责制度

1、领导班子成员职责

主席、支部书记职责:领导单位全面工作;主持党支部全面工作;组织实施完成目标任务重大活动任务;负责内部作风和部环境建设。分管机关的副主席职责:分管机关、扶贫、后勤工作。分管业务的副主席职责:负责全民科学素质、科普、宣传基层科协及科普组织网络建设、项目实施等方面的日常工作。

2、实行主席负责制,主席协调班子成员的工作,副主席按照分工做好分管的各项工作,完成主席交办的相关工作。

    3、凡属重要事项,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召开驻会主席或主席办公会集体讨论研究决定;个别领导遇紧急情况临机处置,事后提交班子追加确认。须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和县委县政府的应立即上报。

    4、副主席根据集体决定和分工,认真落实好职责范围内的工作。对重要工作或重大问题,要认真调查研究,提出处理方案,并及时向主席或领导班子集体报告。

5、领导班子成员要自觉维护领导集体的团结统一,正确处理班子成员之间的关系,相互信任、相互支持,协作完成好各项工作任务。主席要带头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充分发扬民主,善于听取正确意见,习惯遵守制度、尊重他人,自觉接受同志的监督。班子成员要在坚持原则的基础上自觉维护主要领导的威信,积极支持主席的工作。

二、驻会主席会和主席办公会议事制度

(一)会议组成

    1、驻会主席会由县科协机关驻会的正、副主席组成,秘书长列席。主席办公会由县科协全体正、副主席组成,秘书长列席。因工作需要,机关副科级以上非领导干部、与会议内容有关的股室负责人和常委、委员也可列席会议。列席人员有发言权,但不得参加表决。

    2、驻会主席每月召开1次,也可根据工作需要随时召开;主席办公会原则上每年召开不低于2次,如遇重要情况可随时召开。以上会议由主任席召集并主持。

(二)议事范围

    1凡涉及以下工作内容,必须召开驻会主席会集体研究决定:

   1)县科协机关宣传、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的意见,落实上级党委、政府的重大决策、指示、决定的实施方案或工作意见;

    2)驻会领导班子自身和机关干部队伍建设的意见、措施或方案;

    3)讨论阶段性的工作计划和工作安排,督促检查各项工作落实情况;

    4)重大科普活动的组织、策划和实施方案的制定;

    5)向县委县政府或上级机关的重要请示、报告、工作总结;

6)机关职工违纪违规案件的处理;

7)本办机关建设、股室干部任免、奖惩、大额经费使用等行政事务;

8)项目申报、命名表彰、人才举荐对象的确定;

9)其它须经驻会主席会讨论决定的事项。

2、以下内容必须经过主席办公会议研究决定:

(1)全县科协系统的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年度总结;

(2)全县科协系统的考核、奖励办法;

(3)常委会及全委会的召开及议程、工作报告、决议;

(4)县科协《章程》的修改;

(5)其他由驻会主席会提请研究的事项。

    (三)议事规则

1、领导班子在对重大问题决策时,必须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在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充分调查研究,反复论证的基础上进行。

2、严格实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凡提交会议研究的事项,应在会前准备好相关材料,并提出解决问题的具体意见和方案。召开会议应在会前通知与会成员,告知研究议题,以便与会成员调查研究,掌握情况、参与决策。

    3、会议题ー般由正、副主席提出,部室或常委、委员提出的议题,应经分管副主任审定后,报主席确定。

    4、议事程序:首先由主席就议题作简要说明;其次是与会成员就议题发表意见;再次是由主席根据讨论情况进行归纳集中,提出初步意见并再讨论再集中;最后,通过表决,形成会议决定。

    5、表决方式:一般采取口头表决,会议应尊重多数人的意见形成决定;对同时涉及几个方面的重要问题时,应逐人逐项进行表决。

6、会议集体作出决定后,按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原则贯彻执行。

7、在会议未经允许和传达公布前,与会人员必须严守会议内容和讨论情况。

(四)会议记录

会议由秘书长做好记录,记录内容包括:会议时间、地点、议题、出席人员、缺席人员、列席人员,对议题的审议发言,会议的表决、决议情况,对涉及人、财、物等重要事项的会议记录,应有全体出席会议人员的签名。

 

 

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制度

为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发扬党内民主,密切联系群众,加强党外监督,充分发挥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现对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制度规定如下:

一、征求意见的事项

凡是涉及“三重一大”即:重大问题决策、重大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审批的事项在研究决定之前,要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具体征求意见的事项主要包括:

1、工作发展规划;

2、规章制度建设;

3、年度工作计划;

4、有关人事调动、调整,干部的推荐、培养、使用和管理监督,干部培训、考核、任命、免职;

5、干部职工的津贴、晋级晋职、评优表模;

6、重大的经费开支、财务预决算、科普及基建项目;

7、其他需要征求意见的问题。

二、征求意见的形式

坚持贯彻全心全意依靠干部职工干事业,依靠全体妥善委员和广大科技工作者建科协、兴科协的思想,利用各方面的智慧,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谋划科协发展推动科协事业。

1、沟通信息渠道,采取个别谈心、召开征求意见会等形式,听取干部职工、科协委员、科技工作者对重大工作的意见和建议,重大决定形成之前要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充分采纳合理化建议,使决策更具科学性。

2、经常征求离退休干部职工意见和建议,使他们的经验和建议得到借鉴和采用。

    3、大力推行政务党务公开等制度,确保信息沟通渠道畅通。

三、对群众意见的处理

1、及时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收集到的各方面意见,对其中合理合法的意见要积极采纳,对其中不合法、不合理或暂时不能实现的意见和建议,要落实专人向职工做好解释工作。

2、重大问题研究决策后,要进行公示,在公示期间再次征求职工意见;如果群众有不同意见,则还要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如果群众没有不同意见,待公示期满后才能实施。

3、在实施过程中,要自觉接受职工监督,对违规违纪者要及时查处。

 

 

重要情况通报和报告制度

 

本制度所指的重要情况是本单位党内重大部署、重大决策、重大问题和情况。党内重要情况通报的对象是全体党员;党内重要情况报告的对象是党员大会或上级党组织。本制度以合法、平等、公开、及时、真实为原则,增强党组织和党员的责任意识,提高党内监督的效果,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一、通报和报告的内容

(一)党内重要情况通报的内容:

1、党务工作方面:(1)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工作指示情况;(2)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3)党支部会议议决事项;(4)党支部制定的年度工作计划、重要党务、政务活动进展和完成情况;(5)党支部负责人每年的述职述廉情况;(6)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情况和整改措施;(7)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情况;

2、组织人事方面:(1)公开招聘、录用干部,公开选任干部的条件、程序、结果,以及调整、任免干部情况;(2)对党员干部实施奖励和惩诫的情况;(3)党员干部因违法违纪被立案审查、处理的情况;

3、与党员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1)单位重大部署,以及涉及全办干部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的执行情况;(2)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情况;(3)重大突发事件的处理结果;(4)党员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焦点问题的处理情况;

4、其他应通报的重要情况。

(二)涉及党员干部和党组织重大利益或对单位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在正式决定前,实行预通报制度,党支部要充分听取党员干部的意见后再做出决定。

(三)党支部对本单位事关全局和社会稳定的重要情况及重大问题,应按照上级有关规定和程序向上级党组织报告或请示。

(四)党员干部应当向党组织如实报告个人重大事项,自觉接受监督。

(五)属于下列情况免予通报和报告:1、属于党内秘密的;2、涉及个人隐私的;3、正在调查、讨论、处理过程中的,但有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4、行政执法有关,通报后可能会影响检查、调查取证等执法活动的;5、其他免予通报和报告的情况。

二、通报和报告的形式及程序

(一)通报采取召开专门会议和发文、简报、信息等形式进行。

(二)党内重要情况一般每半年通报一次,也可根据实际情况不定期进行通报。

(三)党支部每半年向党员大会报告一次。

(四)通报和报告的具体工作由党支部负责。

三、监督和检查

党支部要在每年年底前对上年度党内情况通报和报告工作进行总结,并在党支部工作总结大会上向全体党员通报。本工作接受党员的监督,党员有权要求通报有关情况,如应通报而未通报的,可向上一级党组织反映。

 

 

党务政务公开制度

   

为进一步深化党务政务公开,提高行政透明度,接受群众监督,防止权力滥用,促进领导班子民主建设,促进党风廉政建设,结合单位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党务政务公开的内容

    在办理党务政务时,除法律、法规规定保密的事项外,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都属党务政务公开的内容。

    1、对外公开的内容:(1)行政决策事项;(2)规章事项; (3)重大人事事项;(4)行政处罚、强制措施事项;(5)各有关部室的业务工作职责、目标任务及完成情况,服务承诺及效果;(6)其他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

    2、对内公开的内容:(1)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2)机关事务管理事项;(3)党务工作、组织人事工作;(4)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情况;(5)财务开支情况。

    二、党务政务公开的形式

    以会议、文件、通知、网页等形式,并逐步拓宽公开渠道。

    三、党务政务公开时间

    1、固定工作一年一公布;重要工作半年一公布,一季一公布或一月一公布;阶段性工作分阶段公布;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布,以保证党务政务公开的经常性、持久性。

党务政务公开以主席为第一责任人,切实加强领导,严肃党务政务公开纪律,规范公开程序,干部职工监督实行。

                

 

民主生活会制度

   

为进一步健全党内民主生活,加强党内监督,使民主生活会制度化,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纪委、中组部《关于改进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若干意见》的精神,制定本规定。

    一、民主生活会的基本内容

    民主生活会包括党员民主生活会和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民主生活会的基本内容要紧密联系工作实际和思想实际,着重检查、总结如下内容:

(一)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指示、决议的情况;

   (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艰苦奋斗,廉洁自律,遵纪守法,端正党风的情况;

   (三)实行民主集中制,维护领导班子的团结,加强领导班子思想、作风建设的情况;

   (四)坚持群众路线,改进领导作风,深入调查研究,密切联系群众的情况;

   (五)围绕中心任务,解放思想,抢抓机遇,真抓实干,事业发展的情况;

   (六)其他重要问题。

    二、召开民主生活会的时间

    民主生活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时间一般安排12月份。根据实际需要也可随时召开民主生活会。

    三、民主生活会的程序

    (一)会前准备

    1.全面审视工作思想实际,确定民主生活会的主题。民主生活会前,可采取“群众提、自己找、上级点、互相帮”的办法,查找存在的突出问题。主要负责人要主动听取意见,并组织班子成员对一年来的思想和工作情况进行回顾总结,同时按照民主生活会的统一要求,结合本部门的实际确定民主生活会的主题。民主生活会的主题及开法确定后,一般应在开会前3天通知应到会人员做好准备,同时上报机关党委。

    2.组织学习,为开好民主生活会奠定思想基础。要针对存在的主要问题,组织好理论学习。学习以自学为主,集中学习时间应不少于半天。学习要发扬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为对照检查、自我剖析和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做好准备。

    3.深入调研,广泛征求群众的意见。民主生活会召开前,要安排专人,通过召开座谈会、个别谈话等形式在一定范围内听取群众意见,并将群众意见由主要负责人如实反馈给本人,如有重要问题要向职能部门报告。

    4.开展谈心活动。开展交心谈心活动,进行思想上的沟通,以此增进了解,互相帮助,消除疑虑,加强团结。

    5.认真撰写发言提纲。要根据民主生活会的主题和群众所提意见,认真准备发言提纲,重点检查在党性党风方面和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检查廉洁自律情况,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对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整改建议。

    (二)召开民主生活会

    1.在充分准备的基础上,要实事求是地谈自己的思想、心得、感受、体会,诚恳地接受同志们的批评和建议,友好负责地指出其他同志的缺点和不足,并提出改进的意见和建议。开展互相批评,要坚持实事求是,既要坚持原则,又要从团结的愿望出发,采取与人为善的态度。对群众提出的意见,正确的要诚恳接受并切实改正;不符合事实或不完全符合事实的,要实事求是地做出说明。不能出席会议的同志,其发言提纲可由有关同志在会上代为宣读,会后要及时向本人转达会议意见。

    2.在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充分发表意见的基础上,针对检查出的问题,制订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

    3.要认真全面地做好会议记录,尽量采取详细记录法,要力争真实,准确,不能随意增删、更改,重要内容要避免遗漏。

    4.民主生活会结束后写出民主生活会情况报告,在会后一周内连同民主生活会原始记录一并报送机关党委。主要内容为:会议的基本情况,检查出来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措施等。

    (三)落实整改措施

    1.民主生活会结束后,要在一定范围内向党员群众通报民主生活会的情况。通报的主要内容包括对群众意见的反馈,对相关问题的整改措施,对一时难以解决的问题的说明等。

    2.要根据民主生活会上提出的整改措施,经常检查落实情况。一是自我检查;二是领导班子成员之间互相检查;三是请群众监督检查。本次民主生活会要解决的问题和整改措施要作为下一次民主生活会的一个议题,并对落实情况进行说明和总结。

    四、加强领导

(一)支部将开好民主生活会作为加强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的重要举措,充分重视,精心组织。支部书记是开好民主生活会的第一责任人,在民主生活会上,要带头学习,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以自己的模范行动带动其他同志。

(二)请示上级党委派员参加,加强对支部民主生活会的指导。

 

 

领导干部联系和服务群众制度

   

领导干部要按照上级党组织的要求和自身条件,组织党员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基础上,选择适当方式,做好联系和服务群众工作。

    一、结对帮扶困难群众。有帮扶能力的党员要与困难群众结成帮扶对子,从项目、技术、信息、物资、资金等各方面进行扶持,帮助他们尽快脱贫致富。

   二、参加主题实践活动。领导干部要带头积极参加党支部开展的以服务群众为主要内容的主题实践活动,推行党员承诺,有条件的党员每年要承诺为群众办一两件实事。承诺内容要切合实际,具体可行,履行承诺的情况要自觉接受党支部和群众的监督。

   三、参加设岗定责活动。领导干部要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按照自主申报和组织安排相结合的办法,选择所在党组织设立的联系和服务群众岗位,履行岗位责任,努力做好联系和服务群众工作。

   四、参加社会公益活动。领导干部要积极参加党支部开展的便民、利民活动,积极参加帮助生活困难群众的捐赠活动。

   五、做好群众工作。科协以服务科技工作者为主题,领导干部要根据各自岗位职责,定期走访科技工作者和其他群众,认真听取意见和建议。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能够解决的要及时解决,受客观条件限制暂时不能解决的,要向群众做好解释工作,并协调有关部门创造条件逐步加以解决。

 

 

 服务承诺制度

 

   一、根据本单位工作实际,规范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提供便民利民服务。

二、根据本办工作职能、职权范围、结合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确定本机关服务承诺内容 :

1、按时按要求完成好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2、按时按要求完成好上级科协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3、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和作风建设,实行首问责任制,树立机关良好形象

4、热情接待来访客人,并细致耐心提供情况说明、政策咨询等各类服务

5、关注社会公益事业发展,单位和职工个人尽力提供支持和帮助。

三、公开承诺内容。

四、履行承诺监督。设立服务投诉电话,接受对违诺行为的监督和举报。对群众的投诉和举报,及时调查处理,并向当事人反馈。

    监督电话: 0718-433317224333235

五、违诺处理。本单位人员违反承诺的行为,按有关规定从行政、法律、经济等方面做出处罚,并严格执行。

 

 

谈心谈话制度

 

为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切实加强思想作风建设和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特制定以下谈心谈话制度。

一、谈心谈话的目的和作用

建立干部谈心谈话制度,是发扬我党关心、爱护干部的优良传统,是加强干部思想政治工作的一项重要措施,是思想作风建设的有效方法。通过谈话达到沟通思想、消除疑虑、联络感情、增强团结、激励斗志、奋发工作的目的。

二、谈心谈话的范围和对象

单位全体工作人员。

三、谈心谈话的内容和要求

内容重点是:1、了解干部的思想、工作、个人重大事项等情况,听取基层干部各种问题及实际困难的反映。2、听取基层干部对上级和班子建设的意见、建议和要求。3、对职务任免、工作调动和班子不协调、工作责任心不强或对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及时进行谈话,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指出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要求。谈心谈话工作是一项经常性的工作,负责谈话的领导,对分管范围内的谈话对象,必须因事因人制宜,真正把握思想脉搏,及时掌握思想动态,有针对性地进行启发教育。一般情况下,要求每年谈话至少二次,也可以结合干部年度考核、民主生活会前后,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汇报等进行。

在下列情况下,应及时谈心谈话:1、发现领导班子和干部思想作风方面的问题要及时谈话提醒,防微杜渐。2、干部之间、班子内部出现不协调的苗头,要及时谈话,把矛盾解决在萌芽状态。3、在干部工作中遇到较大困难和挫折时要及时谈话、鼓励,提高他们克服困难的信心和勇气。4、干部职务任免、工作调动,要及时谈话,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并帮助处理好有关具体问题。

四、谈心谈话的方式和方法

谈心谈话采用分级负责的形式,也可根据情况由领导班子按职责分工进行,主要领导检查谈话制度的落实情况。谈话可采取请上来,走下去的方法,一般以个别方式为主;也可根据采取集体谈话的方式进行,谈话人必须作好书面记录备查。负责谈话的领导要关心和了解谈话对象的思想、工作等情况,增强谈心谈话的针对性、有效性,做到在思想上帮助,工作上支持,生活上关心。充分调动广大干部的工作热情,激励广大干部奋发进取,努力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为推进全县科协事业的发展多作贡献。

 

党风廉政建设制度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和州委、州政府《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的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以及县委、县纪委文件精神,结合我单位实际,制定县科协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一、责任要求

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持ー岗双责,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县委县政府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基本原则、要求、规定,做到三个坚持:

1、坚持党政齐抓共管、党支部组织实施、部室各负其责、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2、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与精神文明建设和科协工作紧密结合、统一部署、统一落实、统一检查、统一考核。

3、坚持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实行主席亲自抓、副主席分别抓,部室负责人具体抓。谁主管谁负责从上到下一级抓一级。

二、责任范围

1、领导班子要认真履行职能,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对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负有全面领导责任。

    2、领导班子成员对各自分管的有关部室党风廉政建设负有领导责任。

3、各部室负责人对本部室的党风廉政建设负有具体责任。

三、党员干部廉政内容

1、不利用机关工作的方便条件和职务上的影响为集体和个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基层增加负担,给党和国家造成不良影响和损失。

2、不讲排场比阔气,不挥霍公款铺张浪费。

3、不利用职权从事非法盈利活动,不准假公济私。

4、不利用职权搞吃、拿、卡、要。

5、不利用职权为家属(包括妻子、儿女)经商创造条件。

6、法律法规和党纪党规规定的各项禁止内容。

四、监督检查与评议考核

1、单位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每年对本单位内部各科室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或重点抽查,依据检查和平时掌握的情况作出综合评价。综合评价分为优秀、良好、一般和差。

    2、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纳入目标管理,与业务工作的部署、考核同步。各股室在制定工作目标时,必须有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内容。

3、单位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每年要结合年度目标考核和领导班子考核工作,对领导干部和科级干部廉洁自律情况进行民主评议或测评。评议或测评结果可分为优秀、良好,一般和差四等。凡参评人员有三分之一以上认为差的,就评为差。

4、单位领导班子成员要严格执行中办、国办关于礼品登记和收入申报的制度规定。主要领导每年年终要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廉洁自律情况写出书面报告,报县委。单位领导干部要把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廉洁自律的情况作为民主生活会和述职报告的一项重要内容。

    5、单位党支部要按干部管理权限,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廉洁自律作为干部的考核、奖惩、任用的重要依据。

6、单位领导干部有《细则》第十二条所列六种情形之一的,按干部管理权限和相关规定处理。

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措施

1、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委的决议。模范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规定。

2、党员领导干部要按照工作分工,抓好本单位廉政建设,健全监督机制,并做到以身作则,带头端正党风。

    3、在讨论、决定重大问题时要严格把关,增强透明度。

    4、加强支部班子成员的思想作风建设,做到廉洁自律,提高工作水平。

    5、坚持民主生活会制度,支部成员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民主生活会和党小组生活会要有廉政内容。

    6、定期进行廉政教育,宣传正、反两方面典型,提高职工思想觉悟,防微杜渐。

    7、对工作认真负责,反对官僚主义和一切渎职行为。

8、牢固树立为基层服务的观念,树立服从和服务于经济建设的行业之风。

 

廉政谈话制度和诫勉谈话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立足制度、着眼防范,切实促进干部廉洁自律意识的提高,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廉政谈话制度

1、廉政谈话由主席或支部书记组织实施;

2、谈话形式为集体谈话和个别谈话;

3、谈话对象:单位新任用的中层以上干部,新任支委成员,新党员;

4、谈话内容:廉洁从政、廉洁自律方面的要求,讲政治、严格政治纪律方面的要求,反腐倡廉理论学习方面的要求,党员干部自重、自省、自警、自励方面的要求。

二、诫勉谈话制度

1、诫勉谈话由主席或支部书记组织实施;

2、诫勉谈话对象:工作中存在不良苗头和有不廉洁行为的党员干部;

3、谈话内容:对不良苗头及时提醒,制止并限期改正,对有不廉洁行为的通报违纪违规事实,所犯错误的性质、危害和有关处理决定,并提出要求和希望等。

 

 

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制度

 

为认真贯彻实施党内监督条例,切实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结合州史志办实际,坚持和完善本办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制度。

一、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工作,要严格按照上级党委的要求,在县委的统一领导下,公正有序地进行。

二、按照《党内监督条例》要求,参加述职述廉对象为领导班子成员,由上级部门确定述职时间和范围,并组织考核、民主评议或民主测评。

三、述职述廉内容:主要从政治思想和敬业精神;工作中的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情况;密切联系群众与全心全意为人民群众谋利益情况;干部廉洁自律、党风廉政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干部业务能力,组织领导,识人用人,团结协调,完成工作任务等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表现情况进行述职述廉。

四、民主测评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对领导干部的述职述廉情况进行测评。测评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在此基础上,评选先进。测评结果等材料全部封存入档,作为领导干部业绩评定、职务升降、奖励惩处的重要依据。

 

 

信访工作制度

 

一、科协驻会主席班子和信访工作领导小组要重视信访工作,关注信访情况,不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工作。

二、对信访、上访人员要认真登记,热情接待,实行首问责任制。

三、不准刁难来访人员。

四、对来访人员要认真听取意见,并根据情况及时作出答复,能解决的尽快解决,不能一时解决的,要及时向来人说明情况,并明确答复解决日期。

五、对有关部门安排的工作要认真、及时完成。

 

 

       考 勤 制 度

 

1、机关全体工作人员,须认真执行作息时间,保证不出现擅自脱岗造成工作失误。坚持按时下班,不得随意迟到早退,上班时间不得随意外出。特殊情况不能按时作息的,须向相关领导说明情况并安排好代班人员。

2、严格履行请销假制度。机关工作人员,病事假1天以内由部室负责人审批;2-3天以内由分管机关副主席审批;37天由主席批准;815天由主席审批后报组织人事部门备案;超过15个工作日以上的,本人提交请假报告,由单位按干部管理权限分别向组织人事部门呈报审批。个人请假年度累计不得超过30个工作日。法定节日和按职工工龄折算的公休假不计入请假时间。旷工15个工作日或年度累计请假超过30个工作日的,按“巴人社字[2014106号”文件视为“吃空响”人员上报处理。病假请销假手续和待遇按“鄂人险[1998108号”文件和“巴人社字[2014106号”文件规定执行。主席、副主席审批的假期,请假人需提前征得部室负责人同意。科协领导班子成员按县请假制度执行,驻会主席、副主席须相互沟通后向县有关领导请假,班子成员请假获准后给相关部室通气。

3、机关工作人员公休假按上级政策执行。由休假个人参照第十二条履行休假请示,特殊原因不能休假的人员,按干部管理权限报批获准后,按县规定落实补助。

4、根据科协工作实际,每年1月(编制全年工作计划)、5月(全国科技周活动)、9月(全国科普日·恩施州科普月)、12月(年终总结迎检)不批准职工事假和公休假。

 

 

文明办公制度

 

1、机关工作人员上班应衣着整洁,注重仪表,举止文明。

2、机关全体工作人员要自觉维护公共卫生,各办公室认真做好卫生值日工作,不得随地吐痰,不得乱丢烟头纸屑废物。办公室室应保持清洁整齐,文件资料整理有序,办公用品摆放美观,报刊杂志不得乱扔。

3、要讲究办事效率,认真履行好科协办事机构职责。不拖沓、不敷衍、不推诿、不粗心,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按时高质量完成岗位工作和领导交办的任务。

4、机关工作人员不得在办公室聚集聊天、喧哗吵闹或网络游戏、购物、看电影,不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从而延误自己工作,影响他人工作。

5、文明接待来人来访,态度和蔼,答复明了清楚。不冷漠、不推拖、不粗暴,接电话或联系工作语言亲切文明,表述准确。

6、来人来电办事,办公室要做好记录。

7、做好办公室安全工作,各部室下班时,必须关好各种电器电源,关好门窗。以免浪费电费、损坏各种电器、发生火灾和失窃事故等。

 

 

公文办理制度

 

1、各类公文行文要遵照公文处理办法和程序办理。

综合性公文由办公室负责拟稿,主席审核签发。

涉及专业部室的业务性文件由各部室拟稿,分管副主席审核签发,由办公室统核文种使用、公文格式,统一登记编号印制。

主席、副主席草拟的机关公文,按同样程序办法。

所有发文做好签发的底稿存档工作。

2、上级和其他单位来文、来电、传真和领导外出开会带回的文件首先交办公室公文收发员按照公文办理程序统一签收、登记、送签、处理、归档。

公文加封后由办公室提出初步处理意见,送主席或分管副主席阅批,公文收发员将领导批示意见交相关部室办理、年终收发员收回存档。

严禁公文滞留。

3、电子政务各类文件处理按照县政务网要求办理。通过政务网传送非个人文件,要按照公文签发程序办理。

管理员要及时处理政务网公文,涉及科协工作的要及时通知相关领导办理。

4、 公文处理、传阅按照保密规定认真做好保密工作。

 

 

档案管理制度

 

1、各部室在工作中形成的文字材料、各类报表、图纸、录音()带等,其原件、原稿由各部室指定专人保管,在年度末进行初步归类整理后移交档案管理员。

2、档案管理员应将档案整理、立卷的基础工作做在平时。年度内所有文件、材料在年终进行收集、清理立卷归档工作。财务档案,由财务人员整理后按财政要求保管使用。

3、档案管理员应根据科协工作特点以及文件资料的内在联系编制文件、制定档案总目录与分类目录等,并录入电脑,便宜查找。

4、档案借阅原则上在科协内进行,工作需要外借或复制的,须经主席批准后做好登记方能外借或复制,用后及时归还。

5、档案管理员应定期检查、清理、核对库存档案,搞好档案室清洁卫生、消防安全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向分管领导汇报,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档案安全,特别要加强对“三密”文件的管理工作。定期清理档案,对失去保存价值的档案进行登记造册,经分管领导批准后报档案局审核,按档案局要求销毁并在销毁清册上签字。

6、因地制宜,创造条件,积极做好档案管理升级工作,努力提高档案管理水平。

 

 

印章管理制度

 

1、印章实行专人管理。科协公章由办公室主任管理,公章使用必须经主席或副主席审批。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领导小组和领导小组办公室印章由办公室主任管理,使用须经领导小组组长或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审批。

2、印章保管人员应坚持原则,对所管理的印章使用情况负责。使用印章进行登记,未经批准不得擅自用印。

3、以科协名义出具介绍信、便函和证明的,须经主席同意。涉及各专业部室的,由专业部室签署意见,报分管领导同意。

 

 

公物管理制度

 

1、机关各类财产实行登记管理。由办公室登记入册后,领用人签字保管使用,领用人对领用财产负责,无故损坏论价赔偿。

2、普通办公用品等低值易耗品由办公室根据工作需要,经分管机关领导批准后购置。

3、低值易耗品以外的资产购买按前款程序,经主席审批,办公室按政府采购有关规定程序购买。

4、机关各类财产的处理、调剂、租赁由办公室提出处理意见及建议,经分管机关副主席(大件由主席审核)同意后由办公室执行。

5、各部室添置办公物品应先向办公室主任提交理由和清单,径办公室主任初审后向分管主席填报采购审批单,再由办公室凭分管主席审签的审批单统一负责按照政府采购程序购买,任何个人不得擅自以现金或签单方式采购。自行购买者,其费用自理。无采购审批单的单位不得付款和报销。

6、电脑耗材和其他办公用品选择经销商后定点采购。由办公室主任考察后报分管副主席和主席审定。采购手续同上款。

 

 

水电管理制度

 

1、机关办公室公用水电必须厉行节约。夏天开启空调后,要关闭门窗。

2、宿舍用水用电户,电费已实现分户直接缴付,水费暂由办公室逐户查表代收代缴,逐步改造条件由供水单位直接计收到户。

3、房屋、水电设施发生损坏,办公场所和公共部分由办公室负责维修,其他由个人自费维修。

 

公务车管理制度

 

1、机关小车主要保证领导工作用车和机关公务用车。按照“统一调度,里程核算,定点维修”的原则进行管理。

2、公务用车按照先急后缓、先远后近、领导优先的原则调派。公务用车由用车人向办公室主任报告,办公室主任征求主席意见后,报分管机关副主席批准派车。

机关工作人员不得私自叫车,司机不得擅自出车。

3、公务车只限于工作需要,不得公车私用、公车私驾。任何人出现违规行为,按照有关纪律规定处理。

4、驾驶员按要求搞好车辆年检、日常维护,确保安全行车。车辆年检由司机按时、按要求进行。 

5、日常车辆维修,由驾驶员向办公室主任报修项目并填写维修报告单,经分管副主席批准后到定点修理厂维修。外出行车途中必须进行修理的,经乘车领导同意,可就地修理,维修费用由随车人签字后回单位按规定报销。

6、实行定点维修,对单结算。维修厂家由办公室主任考察后报分管副主席和主席审定。

维修费用结算,由修理厂家持维修单据与办公室主任对照维修报告单核对签字,经分管机关副主席审批办理结算。

7、车辆加油,必须由乘车人在加油发票上说明原因并签字证明,经分管机关的副主席审签后方可报销。车辆耗油量须与行车里程相符。城内出车实行油耗定额管理。

8、小车出车后可据实报销一定数量的洗车费。

9、驾驶员必须认真履行职责,平时保持车况良好,车容整洁。没有出车任务时,带车同机关工作人员按时上下班。

10、安全奖励,全年安全无事故由保险公司按规定标准执行。

11、车辆正常损坏报停(暂不大修,暂停使用)后,司机由办公室改派其他岗位工作,单位公务出行暂采用搭乘公共交通车辆或租用车辆的办法解决,具体方式由单位领导在《巴东县党政机关国内公务差旅审批单》上批注明确。待公车改革工作结束、科普宣传车定性定规后再确定修订或废止《车辆管理制度》。

 

 

财务管理制度

 

1、机关财务实行分管机关领导 “一支笔”审批制度,按照决策、审批、核算、执行相互分开、相互监督的权力运行机制和原则,严格财务管理。严禁私设“小金库”。严格控制“三公”经费。

机关所有支出单据由经办人签名,说明用途,分管机关领导审批(大额开支由主席与分管副主席共同审核)后,财务执行报销。单笔支出超过1万元的向县纪委第四纪工委报告。

2、财务人员必须严格执行《会计法》、政府采购办法等规定,严格遵守财经纪律,坚持原则,履行职责。对明显违反财经纪律和不真实、经办人记载说明不准确、不完整、前置审批程序不合规、应附附件不全的支出发票、原始凭证、签单等不得签批支付和报销。

3、建立健全各种帐目,坚持帐、钱、物分开管理。做到帐目清楚,按时填报报表,搞好资金调度,将有限资金保正常运转。每季度向驻会正、副主席各报送1份会计核算报表,半年向单位职工公布1次会计核算报表。

4、机关工作人员出差须填写《巴东县党政机关国内公务差旅审批单》,省内由分管机关领导批准,省外由主席批准。县内下乡的交通方式由领导审批时并注明。

外出培训、考察须凭上级正规通知并根据机关工作忙闲情况报经主席批准执行。

5、县外出差乘坐交通工具按照《巴东县党政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标准乘坐,原则乘坐高铁动车二等座、火车硬卧硬座、轮船三等舱、飞机经济舱和公共汽车。未按规定乘坐的超支部分个人自理。县内出差路途交通费按领导审批的交通方式和市场价凭据报销。

6、出差住宿、生活补助等按“巴财行(2014168号”规定标准执行。即县内住宿每人每天上限为130元,生活补助每人50元;州内县外住宿每人每天上限为260元,生活补助80元。省内州外住宿每人每天上限为300元,生活补助每人每天100元。工作人员搭乘公共交通车辆(不带单位公务车、不搭乘他人便车、不包租社会营运车辆)出差的,按在出差目的地的实际天数计发市内交通费,计发标准为:州内县外人每天50元,州外人每天80元。省外出差的的住宿费和伙食费补助标准按“巴财行[2014168号”文件附件2执行。

参加培训和会议的差旅费:会议统一安排食宿的,会议期间的住宿费、伙食补助、市内交通费由会议、培训主办单位按规定在会务、培训费中列支(会议通知明确规定由参会参训人员自负的除外),在途期间的住宿费、伙食费回单位按照差旅费规定报销。

参加培训学习的按培训学习规定补助标准执行,不按出差标准报销费用。

7、机关工作人员出差控制包车。县内下乡原则上应搭乘公共交通车辆,特殊情况包车、乡集镇至不通公交车的村包车须经分管机关主席同意。因公出差需要使用机关干部私车的,经主席同意后,据实报销油费、过路费,按使用实际天数每天补助车辆磨损费100元。

8、招待费管理。单位的正常公务接待,按照热情、友好、节俭的原则,由办公室主任负责承办,办公室主任外出或因其他工作不能承办时由分管主席代办。接待承办人应事先填报《公务接待审批单》,报请分管副主席或主席同意后安排接待,并负责签单。签单时应注明接待时间、对象、客人数量、工作事由、陪歺人员。

9、接待工作原则应坚持凭接待公函接待,但以下几种特殊情况和对象应据实接待:(1)、上级领导和专家、外地贵宾途中临时改变行程转道巴东考察指导工作,其单位来不及改发公函的;(2)、聘请来巴东服务的离退休老专家和无固定服务管理单位的专家;县科协主动接待慰问长期支持巴东建设的县外专家;(3)、基层科协组织人员、基层科技工作者、村组干部。

同城不得吃请、接待。

10、招待费结账由办公室主任与分管机关领导共同审核结帐。凡签字不明确的,无签单权人员的签单,没有经过领导批准的签单,财务不予支付和报销。

严格控制接待标准和节约接待费用,原则上坚持酒水由办公室自购自带(做好酒水采购和接待用酒登记并作为接待费报销依据)、不发整包烟、工作日中午不饮酒、不到高消费娱乐场所消费、不赠送礼品等节俭要求。接待用酒不得转为礼品或私用。

在外出差办事按照纪律规定,不得开支招待费。

11、会议费、培训费严格按照“巴财行[2014169号”和“巴财行[2014170号”文件规定的程序和标准执行。大型科普活动支出视具体活动方式、规模、时间纳入会议费或培训费管理。

各种会议、科普培训、科普活动都应有实施方案,实施方案中必须祥列支出预算,以便将经上级批准或主席会议审定通过的实施方案作为财务支出的附件依据。

12、申报各级科普项目的专家评审费、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专家评审费及其他确需组织专家评审的专家评审费,以不超过“巴财行[2014170号”文件规定的不同等级专家讲课费标准执行。

13、控制电话费、邮政费。因工作需要对外电话,尽量缩短通话时间,不能电话聊天。邮寄信函等物件,由办公室统一办理,其它人不报销邮费。《巴东科普》寄发继续坚持与邮政协商的办法办理。

14、为实施科普惠农兴村等项目,与项目实施单位同行并由项目单位开支差旅费的,科协不再核销差旅费。争取和申报项目需要开展招待费的,与项目申报单位联系,经申报单位同意后,费用由申报单位开支。

15、各种小型建设、维修及其设备更换,必须由办公室主任现场勘察,提供预算,经分管机关领导批准后组织落实,并明确责任。完工后,由分管机关领导组织有关人员验收签字,然后由分管机关的领导审批报销。超过1万元的,主席共同审核。

16、控制打字复印费用。机关打字复印,一般小型材料自己打印,大型材料等特殊情况需在外打印的由各部室从严掌握,由经办人到指定地点打印,并当面填写页数金额,费用由办公室审核后报分管机关领导审批报销。限制在外复印,复印一般在办公室进行。

打字和电脑维修地点由办公室主任选择后,报分管副主席和主席审定。

17、有关劳保福利。干部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和工勤人员)津补贴及劳保福利奖金严格按政府、人社、纪检、财政明文规定的项目、对象、标准、时限口径执行,禁止超项目、超标准、超对象、超时限乱发钱物。公务车运行期间司机实行每月手套1双、毛巾1条、肥皂1块、洗衣粉(500克)1袋。车辆报停期间暂停执行。

单位不设职工食堂(人员太少,付不起房租和工资),上班人员工作餐比照县直类似单位解决。即按每人每月出勤22天、人每天补助20元的标准,由上班职工自找餐馆或外单位食堂搭伙的办法灵活解决,每月凭正规发票报销次。超标金额自付,节余不补。

老干部慰问费按财政预算的标准、对象执行,单位再不扩大范围和提高标准。单位每年评选1名困难老党员或困难职工,由领导班子集体关怀慰问,发给困难救济费500元。困难对象由主席会议据实评定并公示,不搞轮流制。

单位职工及其配偶、父母去世,单位送花圈并组织职工吊唁,单位不放鞭炮、不送礼金。

18、退休及在职人员医药费按“医保”有关规定执行。离休人员按巴政办[1997]57号文件规定执行。

19、住房公积金按财政规定的比例、对象计缴,个人部分自己缴纳。

20、“三万活动”类、扶贫扶残类、助学类、创建类、报刊类、救灾抢险类及其他非财政预算类支出,按县委县政府及相关权力部门的要求处理。有关机关、企业、事业、社团、个人举行的庆典活动,与科协组织或工作有关的,凭邀请函派人参加,不送礼金礼物。

党建、党风廉政、司法、综治、信访、计生、安全生产、环卫及“工、青、妇”工作经费据实核销。

21、 严格控制借支。因公出差的按照出差天数和里程可适当预借费用,回单位后一周内必须凭据报销扣回。3000元内的借支由分管机关领导审批;3000元以上的必须征得主席同意。任何人不得随意借支和挪用公款,出差回来后及时报销。

22、财务人员要严格遵守财务管理办法,自觉接受财务审计和检查。加强财务档案的管理,财务档案不得随便借阅和查看  

 

 

老干部管理服务制度

 

1、选举名离退休老党员进入机关党支部委员会,代表离退休老党员、老干部维护权益、反映诉求。并成立离退休老党员党小组负责老党员的组织生活和学习。老党员、老部的学习资料由单位统一订送、每人1份。

2、分管机关的副主席分管老干部工作,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老干部的管理、联系和服务工作。

3、严格按照上级文件规定和本单位财务管理制度落实老干部待遇,尊重和发挥老干部作用,调动老干部守法守纪、工作监督、发挥余热的自觉性和积极性,维护和共享单位和谐、文明、廉洁、兴旺的集体荣誉和成果。

4、单位每年召开1次老干部会议,通报单位工作和发展情况,听取老干部意见和建议;每年进行1次老干部健康检查;每年底开展1次老干部慰问,发送财政预算的老干部慰问费。

 

 

巴东县科普奖励项目管理办法

 

为了规范中国科协、财政部“基层科普行动计划”,湖北省科协、财政厅“科普示范助力新农村行动计划”项目的申报和实施工作,发挥好科普项目的榜样示范作用,充分调动全社会深入基层、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开展科普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基层科普服务能力,提高群众的科学文化素质,助推我县特色农业产业大发展,助力基层科普事业大繁荣,预防和杜绝项目申报和实施中的腐败发生,特制订本办法。

一、实施项目库管理:

申报的科普奖励项目,包括中国科协、财政部“科普惠农兴村”类的农村专业技术协会、农业科普示范基地、农村科普带头人、少数民族科普工作队,“科普社区益民计划”的科普示范社区,湖北省科协、财政厅“科普示范助力新农村行动计划”的农村科普示范基地、科普示范社区、科普示范企业等全部科普类项目,必须先进入县科普项目库管理。项目库的建立,由县科协实施。实施流程为:

1、申报。项目申请人,先向所属乡镇科协提出申请,由乡镇科协审核,乡镇科协主席签署意见并盖章后向县科协申报。

申报单位条件,农业科普类符合下列1236条,社区科普类符合下列46条,科普示范企业符合下列56条:

1)、必须按程序组建农村专业技术协会。且协会在县社团管理部门登记、年检2年以上。

2)、必须创建符合科普项目的农业产业,围绕产业组建有农村专业合作社,申请人属于产业带头人,在专业合作社和专业技术协会中任理事长。

3)、申请人投资创办了一定规模的科普示范基地,建立了科普宣传栏、科普惠农服务站,经常开展科普活动。

4)、开展科普示范文明社区创建工作,获得县以上(含县)科普示范文明社区表彰。

5)科普示范企业,必须建立企业科协,并经常开展活动。企业科普活动获得县以上(含县级)表彰。

6)、正式申报项目时达到中国科协和省科协项目申报的具体通知条件。

2、考察。

县科协根据申请人申请,组织专班实地考察,符合条件的纳入项目库管理。

3、项目库管理。

1)评价。对项目库中各项目跟踪评价,县科协、县财政局对县科普项目库中的项目,组织县级专家评诂。农业科普项目按照申报情况,分农业、畜牧、林业、水产等类别,分别邀请县农学会、畜牧学会、林学会、水利水产学会组织专家进行评估。社区科普项目组织民政、文明办、乡镇有关人员评估。科普示范企业按照企业生产活动特点邀请相关专家评估。评估合格后,县科协推荐到县政府或上级科协进行表彰,纳入备建项目管理。

2)分类。纳入备建项目,优先向上申报科普项目。科普基础设施欠缺、科普活动不足、科普示范效果较差的列为意向项目,继续考察。

3)更新。符合条件的新申报科普项目,进入项目库管理。项目库中的项目跟踪考察三年,发展不良,效果不优,退出项目库。

二、项目申报。

1、申报州科协项目库。

按照州科协项目预报通知,分年度向州科协申报一定数量的符合条件的预备项目,进入州科协项目库管理。

2、申报中国科协和省科协项目。

根据上级科协项目申报通知,按照通知要求和名额正式申报科普项目。正式上报的项目由州科协从州科协项目库中选定,县科协、县财政局组织申请人进行申报。

3、申报程序:

1)征求意见。对拟申报州科协项目库的县科普备建项目,征求相关乡镇和部门意见后由主席会议集体讨论决定,并将会议情况存档备查。

2)公示。对选定的预备项目在巴东科协网上和项目实施所在地人口集中地方进行公示。

3)申报。

申报州科协项目库(即项目预报):对符合所列条件,以上程序没有异议的县科普备建项目,向州科协预报进入州科协项目库。

正式申报:预报进入州科协项目库中的项目通过州科协审核后,同意项目申报的,县科协和县财政局共同组织申请人正式向省科协和中国科协申报。

三、考察审定。

县科协、财政局组织申请人完成项目正式申报后,由省科协按程序最后审定。

1、上级专家评审:按照上级科协安排,接受上级科协指派专家现场考察评审。由专家在签署评审意见。

2、省科协根据专家意见,正式确定项目或向中国科协提出申报。

四、项目验收。

对省科协、省财政厅和中国科协、财政部正式批复的项目,由县科协、县财政局共同组织验收,有异议的上级科协派人复查。

1、科普示范基地验收。对批复项目对应科普基地的品种、规模、科普成果进行验收。看是否按标准投资创办有科普示范基地,示范基地是否带动了会员和周边农民发展。

2、科普示范成果验收。对项目实施单位开展技术培训、技术示范、技术推广情况进行验收。检查科普惠农服务站建设是否达标,有无科普设施、手册和资料,技术协会制度是否健全,技术协会开展科普活动是否经常,科普活动影响是否明显。

对社区科普示范文明创建成果进行验收,检查社区规范化建设是否提升,科普设施设备、科普资料等是否完备,科普活动是否经常开展,居民科学素质是否提高。

对企业科普示范成果进行验收,检查企业科协建设是否规范,企业科协科普活动是否经常开展,企业科普活动是否在同行业有示范和影响。

3、资金使用情况验收。对照项目资金使用计划,看是否按照财务制度和项目相关科目、数额落实。资金主要用于奖励和补助先进集体和个人购置科普资料和设备,面向基层群众开展培训讲座、展览等科普活动,发放科普宣传资料等科普活动的支出。

4、出具验收报告。县科协、县财政局验收合格的,由验收组出具验收报告、填写《验收表》(验收组成员全部签字),并对验收结果负责。

五、奖励。

验收合格的项目,按照财政拨款制度和县科协财务管理程序拨付奖励资金,并颁发奖牌。

六、归档备查。

完成项目各项程序后,县科协建立档案,备上级科协复查和财政、审计部门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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