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经中的饮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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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藏于 : 2020-06-05 22:12   被转藏 : 7   

新春佳节,正是广大吃货皆蠢蠢欲动之时刻。适逢家中网络不通,除了吃东西,无事可做,便写此文,总结圣经当中与饮食有关之东西。只是解经资料皆在宿舍,家中并无任何相关之藏书,又无法上网检阅资料,只能草草写之。

饮食的原则

圣灵感动保罗说:“你们或吃或喝,无论做什么,都要为荣耀 神而行。”(林前10:31)既是“无论做什么”,便当知道做一切事情的总原则,就是荣耀神;其中又特别提到“或吃或喝”,则说明饮食之事更是如此。

荣耀神是我们都清楚的事情,但是吃喝上如何荣耀神,我们就要思想。这节经文的上下文是就考虑祭偶像的物能不能吃这件事情而言,但我们可以想得更多一些。我们晓得圣经讲“食物是为肚腹,肚腹是为食物”(林前6:13a),后面又讲“(身子)乃是为主”,就容易理解出这一层意思,我们吃饱喝足了,才有精力服侍神、荣耀神。这没有错,就像我们谢饭祷告的时候常求主借着饭食让我们“身体健壮,灵里活跃”,再后面的理由就是让我们更加能够服侍主,我们若的确有这个心志,当然是极好的。但是里面还有更多的意思。

我们知道主耶稣说过“人活着不是单靠食物,乃是靠 神口里所出的一切话”(太4:4;路4:4;参申8:3),巧在这句话也是在拿饮食说事,一是认可饮食的必要,二是强调神的话作为灵里的粮食,比物质的粮食更加重要。饮食的重要,这是不用多说的;神要放在一切事情的首位,也是不用多说的。所以,饮食既是神创造人的时候设立的生理需要,本身一定是好的;虽然是好的,但是我们若把它看得比神更加重要,这样就错了。

所以,既说在吃喝上荣耀神,就当晓得,我们不是注重饮食本身,也不是注重饮食给我们肉体的私欲有多大的满足,而是真知道饮食使我们在侍奉神的事情上更加得力,才是正确的态度。

做吃货好还是不好,我没法下结论,只是要检讨自己的态度,看自己对神是不是有完全的信靠,是不是把饮食看得过于重要。但是可以肯定的是,贪吃一定是犯罪,如圣经说“有贪心的,就与拜偶像的一样”(弗5:5b;参西3:5b)。贪吃跟拜偶像似乎很远,但本质上一样,都是把不是神的东西当作神。我们不要受自己肉体私欲的辖制,而要攻克己身,操练节制,在饮食上得胜,才能真正荣耀神。

还是举主耶稣的例子,他不顾当时社会风俗,与罪人、税吏吃饭(参太9:11;可2:16;路5:30),为要“寻找、拯救失丧的人”(路19:10)。法利赛人设鸿门宴请他去吃,他为荣耀神,凭信心和爱心赴席(参路7:3611:3714:1)。主耶稣吃是为了荣耀神。主耶稣也曾为了荣耀神不吃,例如在魔鬼试探主的时候,他没有吃,而是用神的话回应撒但,并没有在饮食的事上体贴肉体、得罪神。(参太4:4;路4:4

饮食的禁忌

总地说,圣经里面谈到饮食上是不应该有禁忌的,即便是律法,也应当是“使人自由之律法”(雅1:25,参2:12),又如圣灵感动保罗说过:“凡 神所造的物都是好的,若感谢着领受,就没有一样可弃的。”(提前4:4

但是仍旧有几个需要注意的例子。

旧约中不洁净的动物

一个是旧约里有许多关于饮食禁忌的规定。记载在利未记11章,又在申命记14章有所重申,主要是:倒嚼而不分蹄的动物,如骆驼、沙番、兔(利11:4-6;申14:7);分蹄而不倒嚼的动物,如猪(利11:7;申14:8);无翅无鳞的鱼(利11:10;申14:10);雕、狗头雕、红头雕、鹞鹰、小鹰与其类(利11:13-14;申14:12-13);乌鸦与其类(利11:15;申14:14);鸵鸟、夜鹰、鱼鹰、鹰与其类(利11:16;申14:15);鸮鸟、鸬鹚、猫头鹰、角鸱、鹈鹕、秃雕、鹳、鹭鸶与其类(利11:17-19;申14:16-18);戴鵀与蝙蝠(利11:19;申14:18);有翅膀、用四足爬行的动物(利11:20);鼬鼠、鼫鼠、蜥蜴与其类(利11:29);壁虎、龙子、守宫、蛇医、蝘蜓(利11:30);地上的爬物(利11:41)。如今犹太教和伊斯兰教仍在谨守这一禁令,其中比较典型的是猪,旧约里面也有吃猪肉惹神愤怒的例子(参赛65:466:17),直到耶稣的时代,养猪仍未不洁净的卑贱的工作,一般在理解经文背景时也被认为是涉及外邦人的标志。(参太8:30;路15:15等)

但我们都知道如今基督徒不必再守这些饮食上的诫命,我们知道这是因为主耶稣已经成全了律法(参太5:17)。若仔细言之,就是主已经为我们成就了救恩,我们不必再靠守这些洁净与不洁净的条例来使自己得救,如圣灵借着希伯来书的作者说:“这些事(献祭),连那饮食和诸般洗濯的规矩,都不过是属肉体的条例,命定到振兴的时候为止。”(来9:10

但是这真理并不是一开始就显明的,主耶稣升天后,初期教会曾为此纠结得不可开交,直到神在异象中启示彼得(参徒10:9-16),说道:“ 神所洁净的,你不可当作俗物。”(徒10:15b)这是用食物讲到神也悦纳外邦人,“无论什么人都可看作俗而不洁净的”(徒10:28b)。外邦信徒得救不是靠守律法,直到耶路撒冷会议(参徒15),才得以确立。但是这里在饮食上似乎有两个附加条件,就是祭偶像的物以及血和勒死的牲畜(参徒15:28-2921:25)。

祭偶像的物

祭偶像的物到底能不能吃,答案是也能也不能,只是在这件事上总原则说得很清楚,就是要为了别人的益处(参林前10:24)。我们知道世界上有独一的神,偶像“算不得什么”(林前8:4),这样偶像也不能使食物污秽,只是人若信心软弱,食物才为污秽(参罗14:14;林前8:7)。这样,祭偶像的物就与一般的食物并没有什么分别,于神对人的悦纳而言并无关系(参罗14:17;林前8:8a),“不吃也无损,吃也无益”(林前8:8b)。只是这样的事情有绊倒人的可能。祭偶像的物我们吃或不吃,都不是犯罪,但我们若叫人跌倒,就是犯罪了(参罗14:20)。我们出于“不求自己的益处,只求别人的益处”(参林前10:243313:5)的原则,应当看吃这食物是否会绊倒人,来决定吃还是不吃。

在具体的操作上,圣经告诉我们,一个食物摆在我们面前,我们不必担心它是不是祭过偶像,也丝毫不用过问,可以放心地吃(参林前10:25-26);只是若提供这食物的人若明明地告诉我们这是祭过偶像的,我们便为了那人的良心,为了不绊倒人,不吃这食物(参林前10:28)。保罗在这里得出的结论就是“荣耀神”,不绊倒人,而能够“求众人的益处,叫他们得救”(林前10:33b),就是荣耀神了。

这里就讲到我们吃东西同样要出于信心,不要有疑心而吃。(参罗14:23)在实际操作中就是,如果圣灵没有责备,心里有平安的,可以放心地吃;如果圣灵有责备,心里没有平安,就不要吃,免得因有疑心而吃,就干犯神了。面对一些教会当中吃与不吃的分歧上,只要“吃的人是为主吃的,不吃的人是为主不吃的”(参罗14:6),都是为荣耀神,原则把持没有错误,就不可互相论断。

血和勒死的牲畜

再一个问题是血和勒死的牲畜,勒死的牲畜也是因为血还在体内,所以是同一个问题。只是新约里面没有更具体的教导,这一问题在当今教会当中也有分歧。旧约当中多有提到不能吃血的经文,最早提到这一诫命是在大洪水后神与挪亚所立的约当中(参创9:4a),并在利未记、申命记多次申明(参利3:177:262717:1012131419:26;申12:1623242515:23)。圣经也记载了扫罗的部队因吃血得罪神而献祭的事情。(参撒上14:31-35)至于为什么不能吃血,圣经给出的理由是,血里面有生命(参创9:4b;利17:1114;申12:23)。这当然不是用现代科学的观念去解读,需要将之跟救恩联系起来。

血与生命更加具体的关系,体现在血的赎罪功用上,如希伯来书清楚说道“若不流血,罪就不得赦免了”(来9:22b)。旧约时以色列人若犯罪,需要献祭,这在形式上是以牛羊的血来赎回自己的生命,在埃及的逾越节就是如此,以色列人将羊羔的血涂在门框和门楣上,就使长子免于丧命。血里面有生命,就是如此。到主耶稣在十字架上被钉死,成就救恩的时候,不是靠牛羊的血了,而是基督用自己所流的血,一次献上,就如圣灵感动彼得说,我们得蒙救赎,“乃是凭着基督的宝血,如同无瑕疵、无玷污的羔羊之血”(彼前1:19)。如今我们知道,旧约的律法是福音的影子,牛羊的血“断不能除罪”(来10:4b),只是叫人明白自己的罪及自己在罪面前的无能,及赎罪需要生命的代价,惟有仰望主耶稣能够得到这样的救恩。所以主耶稣说过,吃他的肉喝他的血的人,就有永远的生命,在末日要复活(参约6:50-56)。

这样一来,血在救恩上的特殊意义,是从旧约就开始奠定,在新约才向人展示清楚的。我们在圣餐上使用的葡萄汁,也是代表主耶稣所流的洗净我们罪的血。这里我的观点是,我们不要吃血,只是我们尊重血的神圣,不再是出于旧约的律法,而是因为我们应当明白和记念主耶稣赐给我们的救恩之宝贵。

多有禁忌的异端饮食观

反过来,圣经里面也提到,若有人把饮食上的禁忌作为得救的条件,就是异端了,这也是末世必须会出现的情况。圣灵感动保罗写道,在末世必有人要“禁止嫁娶,又禁戒食物”(提前4:3a),译者在这里给“又禁戒食物”的注释是:或作“又叫人戒荤”。我们分明看到这些教导如今社会上并不罕见。素食主义本身不算什么,如今有些主张禁食猫狗肉的也是一样,作为一种饮食习惯,或有健康、环保方面的诉求,个人有所持守,都不算什么;但是若将这些习惯宗教化,添加属灵含义,还把饮食的禁忌当作救恩的条件,要求别人遵守,就是异端。这些都不是从圣经来的,圣经分明告诉我们救恩是“本乎恩,也因着信”(弗2:8),并强调“不是出于行为”(弗2:9a),若饮食可以作为救恩的条件,就是出于行为,与真理相左了,如圣灵感动希伯来书的作者说:“那在饮食上专心的,从来没有得着益处。”(来13:9)可见,这些饮食上的清规戒律都不是神的话,“都是照人所吩咐、所教导的”(西2:22),是凭着私意来崇拜(参西2:23),是人“厌烦纯正的道理,耳朵发痒,就随从自己的情欲,增添好些师傅”(提后4:3)。

当今社会的状态让我们清楚看到圣经预言的应验,只是我们要警醒,异端的教导往往很合时代潮流,也符合肉体情欲的要求,要明白真理如何,不要落进迷惑当中。保罗便是在这里,为抵挡异端,申明了前文所述的那一句饮食的原则:“凡 神所造的物都是好的,若感谢着领受,就没有一样可弃的。”(提前4:4

圣经中的饮食事件举隅

始祖犯罪(创3及罗5:12-21

在伊甸园中,人类的始祖亚当和夏娃违背神的诫命,因自己的私欲被魔鬼引诱,偷吃分别善恶树的果子,成为原罪的开端。这是圣经里面第一次有关饮食的记载,也是对整个人类影响最大、最长远的事件。这一餐使得出于亚当和夏娃的一切人类受到罪的辖制,无法自救,惟有等待神的审判,在地狱当中承受用刑,直到神预备自己的独生儿子耶稣成为肉身被钉死在十字架上,让人可以因他的血得蒙救赎,过犯得以赦免,叫信他的人都得永生。如圣灵感动保罗所言:“因一人的悖逆,众人成为罪人;照样,因一人的顺从,众人也成为义了。”

以扫卖长子名分(创25:27-34及来12:16

以扫因贪恋世俗,看中世界的利益,以区区一碗红豆汤的代价卖掉了长子的名分。他只是看到眼前的利益,以为长子的名分没有益处,却不晓得他把名分后面的产业和祝福一同出卖了。以扫真是个吃货,花这么大代价只为了买这一碗汤。不过他们的父亲以撒也是吃货,因为喜欢吃以扫打来的野味,就偏爱他,也算是他们家庭悲剧的原因之一。放到今天来看,就是基督徒的名分似乎也没有益处,反倒处处受到逼迫,世界倒给我们很多引诱,仿佛离开神我们会很通达。只是若我们贪恋属世的好处,这名分是可能轻易出卖的,但是我们应当晓得我们蒙拣选的义人名分让我们在天上有丰富的预备。

吗哪和鹌鹑(出16;民11及约6:41-51

摩西领以色列人出埃及后,面对狂野,以色列人贪恋埃及的肉锅,发起怨言,不愿意承受苦难跟随神。这时候饮食成了他们的网罗。于是神将吗哪从天上降给他们,要试验他们遵不遵神的法度。后来又降了鹌鹑,都是为了让他们知道他们活着是靠着神。但是在吃的事情上,以色列人还是没有按照神的指示,受了亏损。以色列人经历了如此神迹,却仍旧怀疑、不信、抱怨神,大起贪心,神也按着他们的贪欲成全,但是肉在他们口中“尚未嚼烂”的时候,他们为他们的悖逆承受了神的震怒。同样,我们应当欢喜领受神一切的供应,也当知道若不是神有充足的供应,我们一天也无法存活。此外,也不是领受神的恩典,就一味注重享有的物质本身,而忘记赏赐的神,陷入物质崇拜。再者,即便我们有疑问,我们也当怀着信心求问神,而不是像以色列人,经历如此多的神迹,仍旧抱怨。

但以理拒食王膳(但1

但以理身在不敬畏神的巴比伦,成了尼布甲尼撒王御养的人才。王赐其御膳,但但以理“立志不以王的膳和王所饮的酒玷污自己”,要在饮食上荣耀神,跟太监长请求吃素菜和白水,最后照样长得白白胖胖。如今我们也处在一个到处都是物质引诱的世代,周围的东西都是要我们远离神的,我们若随从自己的私欲,就是玷污自己了。所以我们面临的事情和但以理面临的是一样的,都是一个抉择,是愿意吃素菜喝白水,敬畏神,还是因贪爱世界,顺从肉体的私欲远离神。但还有一点值得我们注意,但以理虽侍奉外邦领袖,却安心尽职,又身在位高权重的官员手下,却能在官长面前蒙恩,善言陈明自己的难处不遭斥责,又得到圆满的解答,是因为他一面尽好本分,一面又有好见证,将神的荣耀活出来,叫人能喜悦他,同样是荣耀神。这给我们今天学习、工作和生活的环境当中,怎样为主服侍不信主的父母、导师、上级上很相似。

吃书卷(结3:1-3;启10:8-11

圣经里面记载过两个人有吃书卷的经历,一个是以西结,一个是使徒约翰。共同点是,都是神或神借着天使给两人吃的,并且都是“展开”的;不同的是,以西结吃下书卷后是“口中觉得其甜如蜜”,约翰吃下书卷后开始也是“口中果然甜如蜜”,后来是“肚子觉得发苦”。解经上都认为,这些书卷是神的话,当然也包括人类的历史、神对人类的计划以及审判的信息,但是对具体细节的属灵意义,以及两者之间有什么关系,说法不一。愿意圣灵感动我们,让我们自己有所领受。只是我们领受神的话语,以及在遵行神的话语的过程当中,的确有甜处,也有苦处,但是我们也明白,至终是甜如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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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点评
  • * 藏主
    1楼 2020-06-05 2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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